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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唐到明,为什么汉人的朝代,就没人能搞摊丁入亩呢?

 思明居士 2018-02-18

摊丁入亩始于康熙时期。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税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太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康熙大胆取消新增人丁的人头税,是历代未曾有过的一桩带有根本性的大事,标志着当时的经济已经达到空前繁荣的地步。清初生产恢复,经济发展迅速。 《朝鲜实录》记录康熙初年的记载是“府库充溢、年谷屡登、人物繁盛 ”(引用朝鲜数据,是为了表示即使是所谓对明朝念念不忘的明朝对清朝同样有正面的评价,同时也为了避免那些不读书的明粉所谓史书都被清朝改写的攻击)

康熙曾多次进行蠲免,且康熙一朝蠲免的次数之多,范围之广,坚持时间之久,数量之巨都是在此以前任何一代所无法比拟的。人丁税相对于蠲免的数目,根本不值一提。而康熙本身雄才大略,他一直想弄清楚对于治下的百姓数量到达有多少。

虽然,中国古代有户籍制度,但统计数字一直有误差,甚至很大。明末在籍人数为六千万,但这个数字基本被认为是不正确的。(关于明末人数争议也很多,一般认为是达到了一亿五千万左右。)而产生错误的原因是很大程度为了逃避赋税。 以工匠为例,明工匠不堪重役,逃亡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导致官营手工业受到威胁。《大明会典》“诸色工匠,多有逃逸”

而清初迅速发展的经济为摊丁入亩提供了可能。摊丁入亩正式大规模推广是在雍正。我查阅了史料,在乾隆初期人口就达到了一亿四千万。而乾隆时期,库府存银基本维持在七、八千万两。这和明中后期,财政收入动辄入不敷出以及众多农民因为无饭可吃而造反的情况形成了天壤之别。

所以,总的来说,之前的朝代没有实现摊丁入亩,是因为经济没有发展到足够高的地步。清摊丁入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农业税一样,都是建立在经济足够发展的情况下。

事实上,而早在清摊丁入亩之前,明朝改革家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就体现“摊丁入地”、“度地而税”的趋势。这点为清代所继承。清代的地丁制度是一条鞭法演进的必然结果。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我前文所提(清)经济发展是基于封建经济的前提下。“摊丁入亩”政策有利于贫民而不利于地主,缓和了社会矛盾,加强了封建统治,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轻微改善,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它没有消除反而加强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没有也不可能消除社会中的阶级矛盾。从根本上讲,它维护的仍是统治阶级的利益——长久统治,牢固统治的利益。它使封建统治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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