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天津明信片】4131:日本领事馆 正面

 网罗天津卫 2018-02-19

30年代民国邮政明信片天津日本领事馆正门_价格58.0000元_第1张_7788收藏__中国收藏热线

30年代民国邮政明信片天津日本领事馆正门_价格58.0000元_第2张_7788收藏__中国收藏热线

30年代民国邮政明信片天津日本领事馆正门

统一编号:
se29279096 店内编号:32-16
品种:
明信片/邮资片-明信片/邮资片
属性:
无资/空白明信片,,民国,风光明信片,普通形式片,未使用/空白片,单片式,天津,单张,,,
简介:
30年代民国邮政明信片天津日本领事馆正门

日租界的实际控制者——天津日本总领事馆

天津日本领事馆设立于1875年,是日本在华北地区设立最早的总领事馆,管辖区域为直隶省、山西省及察哈尔都统管辖内蒙古一带地方。最初只有一名副领事和一名书记生。1879年副领事升格为领事,另有2名书记生,共同处理领事馆事务。1902年天津日本领事馆升格为总领事馆,伊集院彦吉为天津日本总领事馆第一任总领事。最初领事馆设在英租界内,后于1909年迁入日租界的荣街(今新华路),1915年又转移到位于宫岛街(今鞍山道)和花园街(今山东路)拐角处的新馆。总领事馆除总领事外,还有领事二人和副领事若干人,并派有武官。设立之初只有3名人员,后来发展到50余人。总领事馆设有总务部、经济部、司法部和会计课、电信课、文书课及警察署,后因在津朝鲜人的增多,又特别增设一朝鲜课,还有日本政府厚生省防疫驻在员。总务部负责馆内外的总务;经济部一方面负责对日本侨民的经济活动进行保护和管理,另一方面则对中国进行研究和调查;司法部行使领事裁判权,检察官由一名警部警察官负责;朝鲜课是负责在天津的朝鲜人事务。最初日本驻华总领事或领事都是当然法官,因此直到1920年代日本才开始在总领事馆内设置掌管司法事务的司法领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