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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气与阳气

 老玉米棒 2018-02-21

元气与阳气皆人体之气,其二者有何关系?有何各自特殊性?对临床应用有何指导意义?于此试将肤浅认识略述于次。  
 
1、元气 
 元气,又称原气。历代对元气的认识主要有两种,其一,元气即肾中命门之气。如《难经·三十六难》曰:“命门者,诸精神之所舍,原气之所系也。”其二,元气即人体一身之气。如《医门法律·先哲格言》曰:“气有外气,天地之气也;有内气,人身之元气也。……亦为真气,但真气所在,其义有三:曰上、中、下也。上者,所受于天,以通呼吸者也;中者,生于水谷,以养营卫也;下者,气化于精,藏于命门;……人之所赖,惟此气耳。”根据历代医家认识并结合临床实际意义,认为元气应当是肾中元气,若一概认为是人体一身之气,则会失去元气指导临床辨证及用药的意义。
 
1.1  元气、命门、相火与阳气:《难经·三十六难》曰:“肾有两脏也,其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精神之所舍,原气之所系也。”认为命门为相火者,如李东垣于《医学发明·损其肾者益其精》中曰:“肾右两枚,右为命门相火,左为肾水,同质而异事也。”水为阴,火为阳,相火为人体阳气之一。最早论述相火,首见《素问·天元纪大论》中曰:“君火以明,相火以位。”君火者,当指心火即心之阳气也;其论相火之含义,并非是论命门之相火,而是论少阳相火,如《素问·天元纪大论》曰:“少阳之上,相火主之。”迨于金元时期,医家认识“相火”的临床意义受《难经》所论的影响和感染,将相火含义演绎为命门相火,使其理论渐渐趋于完善,复如刘完素于《素问玄机原病式·火类》中曰:“心为君火,肾为相火,是言右肾属火而不属水也。”其又于《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病机论》曰:“右肾属火,……是言命门相火也。”张洁古于《脏腑药式·三焦部》中曰:“三焦为相火之用,分布命门之气,主升降出入,游行天地之间,总领五脏六腑。”此言“三焦为相火之用,”与《难经·三十六难》中曰:“三焦者,有原气之别焉,主持诸气。”以及《难经·六十六难》中曰:“三焦者,原气之别使也。”有相类同。由此而推论:命门为元气之所系,相火者乃命门元气之功能表现,为人体阳气之发源。又如《难经·三十九难》中曰:命门“其气与肾通”,可见,命门元气即肾中阳气也。
 
1.2  元气、命门、水火与阴阳:《难经·三十六难》曰:“命门者,精神之所舍。”论精神,《灵枢·本神》曰:“故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精与神相较,精者,阴也;神者,阳也。如张介宾于《类经》中曰:“精对神而言,则神为阳而精为阴也。”但精有阴阳之分,其又于《类经》中曰:“两精者,阴阳之精也。”神者,亦有阴阳之分,《素问·天元纪大论》曰:“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阴阳不测谓之神。”又如《医原·望病须察神气论》曰:“神气云者,有光有体是也。”光者,阳也;体者,阴也。精与神各有阴阳之分,而舍于命门,为元气所系,而命门之元气有阴阳,故元气有阴阳之气,因此有五脏六腑之阳非元气不能发,五脏六腑之阴非元气不能滋。从《难经·三十六难》中曰:“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分析,藏者,阳也,即功能;精者,阴也,即物质,阳主藏而阴主精也。系者,阳也,即功能;胞者,阴也,即物质,阳主系而阴主胞也。由此而推论:命门为元气之宅,宅有阴阳之水火,元气者,水火阴阳之气也。可见,命门之元气,即肾中阴阳之气也。揆度历代医家研究元气理论意义及其临床价值,并验证元气在临床中的指导意义,认为元气应当是指肾中阴阳之气,则更加符合临床实际并能指导于临床。
 
2、阳气 
 阳气是人体五脏六腑等功能活动的重要要素之一,《素问·宝命全形论》曰:“人生有形,不离阴阳。”《素问·生气通天论》曰:“生之本,本于阴阳。”阳者,主乎动,多从功能活动等处解释;阴者,主乎静,多从物质基础等处解释。阴阳者,以代人体各个脏腑组织器官的各自两个方面。正如《易经》曰:“一阴一阳之为道。”张介宾于《类经》中曰:“阴阳者,一分为二也。”阳气功用及其重要意义,正如《素问·生气通天论》中所论:“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此比喻人体之阳气如同太阳一样重要,并揭示人体之阳气的基本性能、作用及其重要意义。并指出人体之阳气的功能活动与自然之阳气的变化有一定的内在关系,如《素问·生气通天论》中曰:“故阳气者,一日而主外,平旦人气生,日中而阳气隆,日西而阳气已虚,气门乃闭。”总之,五脏六腑之阳气,其总的功能是:具有推动作用,温煦作用,防御作用,固摄作用,气化作用等。由于阳气的基本特性及功能已被众人所知,于此不作过多解释。
 
3、元气与阳气之间的关系 
3.1生理关系:阳气是五脏六腑之气的一个方面,主要表现在功能活动等,而五脏六腑之阳气的功能活动来源于肾中元气之激发,五脏之阳气得元气之推动,则生生不息,泉源不竭。《难经·八难》曰:“所谓生气之原者,谓十二经脉之根本也,谓肾间动气也,此五脏六腑之本,十二经脉之根,呼吸之门,三焦之原。”又如《难经·六十六难》曰:“齐下肾间动气,人之生命也,十二经之根本也,故名之原。”元气又是肾中阴阳之气,而肾中阳气是元气组成的一个方面。可肾中阳气与其他脏腑之阳气虽有相同之处,但也有不尽相同之处,即肾中阳气既有阳气功能活动的一面,又有元气激发本身阳气功能活动的一面,肾中元气主要体现在激发和推动五脏六腑之气的功能活动。 
审度人体五脏六腑之阳气与元气之间的关系,元气来源于先天,禀赋于先天,依赖于后天之滋养,体现在肾阳和肾阴两个方面,其元气有促进肾阳的产生、活动及气化;有促进肾阴化生、滋润及贮藏。肾中阴阳之气的相互调节和相互协调及相互制约有藉元气的平调,以维持人体的正常生理活动。五脏六腑阴阳之气的生成与作用,必须藉元气的激发和推动,非此则不能完成其生理效应。正如徐灵胎于《医学源流论·元气存亡论》中曰:“五脏有五脏之真精,此元气之分体也。”可见,五脏六腑之气的功能活动来源于元气的激发和推动。如《类经附翼·求正录》曰:“此命门之水火,即十二脏化源,故心赖之则君主以明,肺赖之则治节以行,脾胃赖之济仓廪之官,肝胆赖之则三焦气化,大、小肠赖之则传导自分。”对此清代陈士铎于《石室秘录》更伸其义而演其说。可见,元气是人体生命之本,而肾中阳气具有独特的含义,其组成主要包括先天之气即元气和后天水谷精微之气,先天之气有激发后天水谷之精微的化生,后天水谷之精微又能滋养先天之气充沛而旺盛。可见脏腑之阳气与元气的主要关系是,脏腑之气有藉元气的激发和推动,而元气又需要脏腑之气的补益,尤其是需要脾胃之气化生气血,以维持人体的生命活动的需要,但肾中元气为其他脏腑阳气之本。 
3.2临床应用:由于五脏六腑之阳气的功能活动有赖于元气的激发和推动,故辨治五脏六腑之阳气虚弱证,若能在针对五脏六腑之阳气虚弱治疗的同时,再根据脏腑与元气的关系而适当地酌加补益元气的药物,对脏腑阳气虚弱证的治疗则有明显提高治疗效果。如辨治肺气虚弱病证,脾胃虚弱病证,厥阴肝寒阳虚证,心阳虚弱证,大肠虚寒证,膀胱虚寒证等,尤其是慢性阳气虚弱性病证,在治疗时除了针对脏腑虚弱而用补益脏腑之药外,并能根据病情而酌情加入补益元气之药如葫芦巴,巴戟天,蛤蚧,附子,补骨脂,阳起石等,其治疗效果则非同一般,往往是事半功倍。再则,治疗元气虚弱证,除了用补益元气药外,还要适当配伍健脾和胃益气之药,使脾胃化生气血以补益元气,如肾气丸,六味地黄丸,方中配伍山药补益脾胃以滋养肾气,从而达到补肾愈疾之目的。总之,肾中元气有阴阳之分,故对脏腑阳虚证可适当加补益元气之阳药,以此而类推脏腑阴虚证也可适当地加补益元气之阴药,这同样可提高治疗效果。于此还要说明,认识和理解阳气与元气的关系,主要是针对脏腑虚证而酌情加入补益元气之药,但对脏腑之实证,则不可随意加补益元气之药,此若固执阳气与元气的关系而误用补益药,此不仅无益于治病,反而还会加重病证或引起其它病证。因此临床必须知此知彼,然则百治而无失也。
[百度百科]       元气是由元精(父母之精)所化生,由后天水谷精气和自然清气结合而成阴气(精、血、津、液)与阳气(卫气、宗气、营气、脏腑之气、经脉之气),“气聚则生,气壮则康、气衰则弱,气散则亡”。“气聚则塞,气散则通”。阴气主物质,阳气主功能,阴阳二气相互转化,《辞海》:“元气,亦称‘原气’,指人体组织、器官生理功能的基本物质与活动能力”,现代医学所称人本新陈代谢。 
       中国古代朴素的“元气论”认为“元气”是构成宇宙万物的最本质、最原始的要素,其源头可认为是老子的“道” 。按照元气论,万物的产生、灭亡和发展变化都是元气循“道”(即自然规律)而运动的结果,气为万物之精微,完全连续而无处不在。气聚而成形,变为有形色的实物,气散则复归于太虚,表现为实物的消亡。——北宋张载云        道家修炼中,元气是人体的生命活动的根本能量,也是生命根本的所在,所以元气本质上支持者生命的存在,没有元气,就没有生命。故《庄子》一书中,提到"气聚则生,气散则死".道教修炼,追求长生,其实关键就在于这个"元气”。        一个人的一生,在其诞生伊始,其的元气量是最为强大的,也是最足的,这时候,如果懂得修炼,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获得超脱生死的限制,而随着形体的不断发展,元气,一方面供应着身体生长的需要,同时,不断的人体活动也是耗散元气的途径,而到了最后生命将终之时,人体内的元气终于耗尽,身死如灯灭。所以说元气的多少,关系着生命的长短,生死虽然符合自然之理,但是不断的修炼,不断的累积,长生可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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