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以市场思维讨论PPP项目?

 Amor阔 2018-02-25

原则上,PPP模式是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而从目前的推行来看,由于各地政府对其模式的领悟不够深入,缺乏产业经营能力,新酒装旧瓶,以PPP项目之名,继续透支地方财政,长此以往,将会成为宏观经济发展又一隐患。

按照市场化规则,市场可以自由选择采购、供应、销售,不受政治权利干预,一切终端消费者买单为导向。没有形成各环节价值传导的良性循环都称不上优质PPP项目。

从市场角度来看PPP会有哪些问题?

1、政策不稳定

政府职能部门存在朝令夕改,随时都有可能因为领导变动或换届等问题将已有的项目推翻,社会投资方无时不担心政府的承诺兑现。

这个问题根源在于换届制度,谁都只想把自己在位期间留下丰功伟绩,把遗留问题交给下一任。要想解决问题只能从中央层面往地方落实做内部制度改革,提升部门及政府对企业的合同效力。

2、法律保护

一直尚未出台保护投资者向政府的权利申述,如何保护企业坏账,同时严重打击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一旦没有对应法律依据为企业维权,何谈市场化?

3、参与主体

发包人是政府,承包人以国有企业居多,尤其可盈利,短期高回报的项目。国企经历一波整顿,需要有项目持续经营。从资金安全层面,国有企业不管是融资还是项目回款等方面,都是民营企业望尘莫及。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大项目大投资高风险的项目,国企确实比民企实力强。而那些可以市场化的项目开发就请“高抬贵手”放社会资本自由发挥即可。

4、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PPP的股权架构下,政府既是政策制定者,又是项目投资方,还是项目服务购买方。既是买方又是卖方,如何保持中立?光是投资预算、建设施工、检验验收都难以公平公正,更不用谈整体市场化。

关联方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价值公允,如何能价值公允?必须去除中间的权利干预,形成利益自由博弈的市场规则,让市场解决价值问题。

比如,建一个商铺卖东西,商铺选址投资一定得听做生意的,他知道哪里能赚钱。建商铺一定要业主自家盖房子,又要成本低又要质量好,业主会想尽办法做到最好。

5、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建立共同体的目的就是在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各投资方的产权不平等或者产权意识失效,间接决定了顶层决策导向,各自并非风险共担,也并没有共享收益。

体制问题在产权方面的体现在于问责制度,这一点,只有新一届证监会评审委实行了“终身责任制”,而且效果明显,值得借鉴。

6、地位不平等

既然是合作,双方都有与股权对应权利主张和义务,鉴于政府的参与程度及方式,决定了政府处于强势地位,民营企业陷入被动。

要想解决地位不平等,唯有模式创新,将市场与政府分隔开。用市场化的方式容易解决,既然投资人不擅长投资分析与经营管理,那就安安心心做个LP。

有个问题需要反复思考“不同项目,什么是政府来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

“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到底在哪?”我们静待制度创新与改革落实之后的新机遇。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