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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从宿舍高低床跌落受伤,学校是否承担责任丨鞠律说法

 苏律师书架 2018-02-26


理解的问题尽力,了解的问题量力。


实务问题


孩子在上大学期间,一天晚上睡觉翻身时,从宿舍高低床跌落受伤住院,经家长到宿舍现场查看,发现高低床护栏为16厘米,这种情况下,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本案中,在校大学生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晚上在宿舍睡觉翻身时,从高低床跌落导致受伤住院。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自身疏忽大意,学生本人负有一部分责任,另一方面,是因为宿舍高低床不符合国家标准,学校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关于赔偿责任分担和数额计算,具体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宿舍高低床的两个国家标准


1、中国轻工总会GB/T3328-1997《家具床类主要尺寸国家标准》(GB10000-88《中国成年人体尺寸》):安全栏板缺口长度为0.5-0.6米、高度(不放置床垫)≥0.2米。


2、教育部、卫生部(局)等发出的关于印发《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的通知:为防止学生从床上跌落,双层床防跌落板(或杆)的高度不宜低于0.25米,长度不宜低于床体长度的2/3。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其中,营养费需有医嘱注明“加强营养”,具体标准为2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鞠律说法


鞠天麟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硕士  

基层检察院6年 省级总工会5年工作经历

现供职于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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