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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年间的团防与保甲

 零壹贰012 2018-02-28

      团练,清朝时期的地方民兵制度,在乡间的民兵,亦称乡兵。清代团练起源于19世纪初嘉庆时期对分布式暴动的白莲教起义,当时八旗、绿营严重腐化,扰民有余,不足以御敌,合州知州龚景瀚上《坚壁清野并招抚议》,建议设置团练乡勇,令地方绅士训练乡勇,清查保甲,坚壁清野,地方自保。办团经费均来自民间,且由练总练长掌握。团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 。

     保甲,是清政府将人户编成保甲。最初,满洲人采用的是明朝地方统治制度的一种变体。从1644年到1646年,行总甲制,十户为一甲,立一甲长,百户立一总甲长。1644年,颁布了“邻保检察法”,这一新制意在控制并捕获盗贼、逃人和奸人。该制度的目的就与驻防军队相近了,相应地总甲长也就得以直接向兵部提送报告。

奉天将军所属的昌图厅奉化县的团防、保甲当时是什么情况呢?光绪二十年(1894年),奉化县令杨澍倡导并与城内绅士赵廷瑞、太史桂、赵汇堂等筹饷创办团练。设定中、前、后、左、右五个哨位每个哨位设哨官长1,团勇50,推举赵汇堂为练长,统一指挥。第二年,吉林将军以筹款困难为由,裁撤团练。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境内盗匪猖獗,县署再次邀请绅士赵廷瑞、太史桂等恢复团练,以保民安。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设立警察,裁撤团练。宣统三年(1911年十二月,创办乡防,全县分为十乡县城设乡防事务总所,设正副所长办理全县乡防事宜

    1913年夏,改乡防预警,县城设预警总所,公选预警长1,参议2,内设文牍兼事务1,书记员2,马丁5,各乡村设防编丁仍归自治会管理

    1916年,奉文改预警为保卫团,成立保卫团办事处。全县十乡分为十保,成一个团,团总统一领导,第二年,改团总为办事员。

    1919年,奉令撤销保卫团改保甲,设保甲办事处,委任保甲委员1主事。改五团为五区,委总甲长1名,保长11名全县5区11保44甲,编丁2460名,平时常驻丁220名。

1924年春,改保甲办事处为保甲所,九区各设保长1,书记员1,马丁2,夫役1

1934年3月,全县9保128甲,设正副保长,村区设甲长。全县甲丁30310名。

 

                 历任团防、保甲职官表

职务

姓名

任职时间

      统练

赵廷瑞

光绪二十年(1894年)倡办团练

副统练

太史桂

光绪二十年(1894年)倡办团练

    练长

赵汇堂

光绪二十年(1894年)任

乡防所长

栗钟华

1911年12月—1912年

乡防所长

孟庆璋

1912年2月—1913年5月

   预警长

李芳春

1913年7月—1914年4月

预警总长

孟庆璋

1914年4月—1915年1月

保卫团团总

孟庆璋

1915年1月—1916年6月

保卫团办事员

王翰元

1916年7月—1916年9月

保卫团办事员

孟庆璋

1916年9月—1918年8月

保甲委员

陈述文

1918年9月—1923年2月

保甲所长

陈述文

1923年2月—19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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