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练,清朝时期的地方民兵制度,在乡间的民兵,亦称乡兵。清代团练起源于19世纪初嘉庆时期对分布式暴动的白莲教起义,当时八旗、绿营严重腐化,扰民有余,不足以御敌,合州知州龚景瀚上《坚壁清野并招抚议》,建议设置团练乡勇,令地方绅士训练乡勇,清查保甲,坚壁清野,地方自保。办团经费均来自民间,且由练总练长掌握。团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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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甲,是清政府将人户编成保甲。最初,满洲人采用的是明朝地方统治制度的一种变体。从1644年到1646年,行总甲制,十户为一甲,立一甲长,百户立一总甲长。1644年,颁布了“邻保检察法”,这一新制意在控制并捕获盗贼、逃人和奸人。该制度的目的就与驻防军队相近了,相应地总甲长也就得以直接向兵部提送报告。
奉天将军所属的昌图厅奉化县的团防、保甲当时是什么情况呢?光绪二十年(1894年),奉化县令杨澍倡导并与城内绅士赵廷瑞、太史桂、赵汇堂等筹饷创办团练。设定中、前、后、左、右五个哨位,每个哨位设哨官长1名,团勇50名,推举赵汇堂为练长,统一指挥。第二年,吉林将军以筹款困难为由,裁撤团练。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境内盗匪猖獗,县署再次邀请绅士赵廷瑞、太史桂等恢复团练,以保民安。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设立警察,裁撤团练。宣统三年(1911年)十二月,创办乡防,全县分为十乡。县城设乡防事务总所,设正副所长,办理全县乡防事宜。
1913年夏,改乡防为预警,县城设预警总所,公选预警长1名,参议2名,内设文牍兼事务1名,书记员2名,马丁5名,各乡村设防编丁仍归自治会管理。
1916年,奉文改预警为保卫团,成立保卫团办事处。全县十乡分为十保,构成一个团,由团总统一领导,第二年,改团总为办事员。
1919年,奉令撤销保卫团改为保甲,设保甲办事处,委任保甲委员1名主事。改五团为五区,委任总甲长1名,保长11名。全县5个区11保44甲,编丁2460名,平时常驻丁220名。
1924年春,改保甲办事处为保甲所,九区各设保长1名,书记员1名,马丁2名,夫役1名。
1934年3月,全县9保128甲,设正副保长,村区设甲长。全县甲丁30310名。
历任团防、保甲职官表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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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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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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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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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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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年(1894年)倡办团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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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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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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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年(1894年)倡办团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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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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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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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年(1894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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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防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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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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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12月—19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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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防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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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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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2月—19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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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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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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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7月—19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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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总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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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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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4月—19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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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团团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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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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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1月—19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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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团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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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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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7月—19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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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团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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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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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9月—19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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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甲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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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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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9月—19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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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甲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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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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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2月—19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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