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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诗词唱和及其步韵用韵依韵

 JwwooLIB 2018-03-01
关于诗词唱和:《文心雕龙·声律》有载:“滋味流于字句,气力穷于和韵。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和诗或词时依照所和诗或词中的韵作诗或词,大致有三种方式。在唱和作品中,经常见到“次韵、用韵、依韵”等字眼,同是和作,却有不同的含义,兹将其概念和差别介绍如下:

1.步韵,或称次韵,指与原作韵字相同,次序也不变。“步”可理解为“步骤、亦步亦趋”,“次”可理解为“次序”。简单说,韵字同,顺序也同。如原作用“东、通、红”,和作也按原作韵字顺序“东、通、红”。这是一种比较严谨的唱和手法。

2. 用韵,即用原诗或词韵的原字,但不必按照原来的次序来和,先后次序有变化。简单说,韵字同,顺序不同。如原作用“东、通、红”,和作用“通、红、东”。这种手法常用于原韵字意较窄的时候,是一种变通办法。

3.依韵,即与被和的诗或词同在一韵中而不必用其原字。简单说,不必用原韵字,同一韵部就可以了。如原作用“东、通、红”,和作用“丰、丛、穷”。这种手法常用于形式与意境不好统一的时候,也是一种变通办法。 


唱和,指歌唱时此唱彼和,是歌唱的一种形式。《诗·郑风·萚兮》有“倡予和汝。”唐陆德明释文:“倡,本又作唱。”后成为作诗的方式之一。

唱和诗是伴随着诗歌的产生而产生的。诗的源头是歌谣。上古时候,人们碰到节日,就聚在一起酬神作乐,手舞足蹈者有之,一唱众和者有之,彼此竞胜者有之。

唱和诗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联句、酬和、赓和、追和、和答、分韵、和韵、次韵等(其中联句、分韵带有文字游戏的性质,无甚佳作)。就总的情形看,大致分为限韵和不限韵两类。唐以前没有和韵的要求,只要求和诗与原诗语意相应答,和诗比较自由。中唐以后对声律的讲求日趋严格,除了“依韵”、“用韵”,更讲究“次韵”(亦称“步韵”),即依照所和诗中的原韵原字及用韵的先后次序写诗,使和诗越来越受到形式主义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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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诗考》专作
【第二编】【唱和】
  
  【步韵】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言:“次韵,谓和其原韵而先后次序皆因之也”。宋代苏轼与唱和之作多次韵,宋代叶适《习学记言序目》云:“苏氏丰字韵诗酬和最多,为一时所慕,次韵自此盛于天下,失文本竟最多。”似乎古人多认为次韵有碍于唱和本意。
  
  【用韵】《文体明辨序说》言:“用韵,谓用其韵而先后不必次也”。
  
  【依韵】《文体明辨序说》言:“依韵,谓同在一韵中而不必用其字也”。
  
  【拾其余韵】《文体明辨序说》言:“凡所用才置不取,如《河东集》载《酬韶州裴曹长使君(名未详)寄道州吕八大使(温)因以见示二十韵》自序云:'韵州幸以诗见及,往复奇丽,邈不可慕,用韵尤为高绝,余因拾其余韵酬焉。凡为韶州所用者置不取,其声律言数如之’是也”。
  
  【增韵、减韵】《文体明辨序说》言:“此外又有因韵而增为之者。如唐柳宗元《河东集》有《同刘二十八院长(禹锡)述书言怀感时书事奉寄沣州张员外使君(署)》五十二韵之作,因其韵增至八十是也”。
  
  近人李淼、王淑娟《历代谐趣怪异诗三百首》与近人谭汝为《古典诗歌的修辞和语言问题》中收录有一首传为相司相如、卓文君相互唱和的《两地书》,相如在长安为官五年给卓文君写了一封书信言:“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独无亿(与忆谐音),言情已尽意;卓文君则和了一首嵌数诗曰:“一别之后,两地相思,只说三四月,又谁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书无处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番想,千遍念,万般无奈把郎怨。万语千言诉不尽,百无聊赖十倚栏,九重登高看孤雁,八月中秋月圆人不圆,七月半烧香秉烛问苍天,六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五月石榴如火偏遇阵阵冷雨浇花端,四月枇杷未黄,我欲对镜心已乱,三月桃花似流水,二月风筝线儿断,下一世郎呀郎,巴不得你为女来我为男。”此处将唱和与谜语诗、嵌数诗相结合,也算机巧之极。
  
〖天犼按〗故唱和有用韵、不用韵之分。用韵者又分五种:一为步韵,亦称次韵;二为用韵;三为依韵;四为拾其余韵;五为增韵。余尝思,既有增韵,自当有减韵。(摘自张兵《杂体诗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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