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3月5日在全省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 喜迎新年 守护餐桌安全 期间,全省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确保消费者餐桌安全。行动围绕酒类、肉及肉制品、元宵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以城乡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学校食堂等区域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同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重点打击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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