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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的拆迁陷阱

 万宝全书 2018-03-03

刚刚接待了一位来自贵州的当事人,在宅基地上建房(无其他住宅)2015年被当地镇政府强拆,之后当事人起诉强拆违法得到法院支持,2017年提起国家赔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地方政府答应给其一套住宅算作补偿,前提是必须撤诉。当事人基于对政府的信任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准许。之后地方政府翻脸不认可给其房子的事情,当事人再次上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法院以“一事不再理”的原则裁定驳回。当事人求告无门,遂长途奔袭来京,希望我们能够给予其提供帮助。

一个朴实的农民,我内心装满遗憾,我拿不出一个另自己满意的解决策略,只能劝他去找本地政府再进行协商,我“相信”怎么也要给老百姓一个基本的居住权。欺骗真的无处不在。想起毛不易的《消愁》“守着我的善良,催着我成长......清醒的人最荒唐”。

为了避免更多的人失去维权的机会或者就是做个善意的提醒吧,我想了一下我遇到的一些拆迁案件,简单归纳一下拆迁方的一些“策略”:

一、承诺陷阱,就像我刚刚列举的例子,承诺撤诉之后给予补偿,撤诉了结果失信了。还有就是拆房之前给予部分补偿,承诺拆了之后再给予多少多少的奖励或补偿,等你真的拆了之后才发现承诺只是梦一场。我给您的建议就是所有的事情能够落实到纸面上就落实到纸面上并约定好违约责任,然后再去实施。

二、合同陷阱,拆迁方为了顺利达到与被拆迁人签合同施工的目的,在合同中设置陷阱,导致双方所签署的合同不能够履行。我在安徽某地的案子拆迁方答应老百姓普通住宅全部一比一置换门面房,三年后房屋建成,开发商的门面房全部是三百平一间,而老百姓之前所拆的住宅大部分在一百平左右,如果老百姓想置换门面的话需要按合同补足房屋面积的差价款大概每平2万元,也就是一间房子补400万左右,老百姓拿不出钱来就只能选择普通的安置房。我能够给到的建议是签订合同一定要谨慎,有律师的尽量让律师审查一遍合同,律师不能保证找到所有的问题但一些大的风险还是能够把控的。

三、纠纷陷阱。拆迁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往往会设计一些法律纠纷,让被拆迁人疲于应对,从而妥协。基本所有的拆迁方都有自己的智囊团队,坐在一起喝喝茶就研究出了A、B、C、D几种方案,解决几个孤立无援的老百姓还是绰绰有余的。我给您的建议是大家尽量抱团取暖,群策群力,一起想办法找专业的人解决专业的事情。

四、暴力陷阱。这个就不多讲了,大家出门务必小心。我相信一轮打黑过后这种事情可能会少很多。

简单的归纳,没有时间详细阐述,希望大家都能够有一个好的生活。

另外要记住感恩生活,他会给你内心更多的平静,不要去伤害曾经尽心帮助你的人。有极个别的委托人在诉讼主张无法得到支持的时候就把矛头对准了律师,列举了律师的十八大罪状,好好想想吧,是谁改变了你?还是你自己改变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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