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税宝 2018-03-01 15:30:0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存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取得存货时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3)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支出为成本。 一般我们考虑税收对存货类资产的影响多从企业所得税角度看,实际上,这种影响不仅反映在企业所得税上,有时也反映在流转税(增值税等)层面。例如,采购过程中形成的“税”与“价”倒挤的情况。 案例: 某服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预计每年可实现含税销售收入500万元,同时需要外购棉布200吨。 现有甲、乙两个企业提供货源,其中甲为生产棉布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7%;乙为生产棉布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委托主管税局代开增值税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甲、乙两个企业提供的棉布质量相同,但是含税价格却不同,分别为每吨2万元和1.72万元,考虑实际采购成本,应当如何选择? 解析: 先考虑增值税的因素 从甲企业购进: 应纳增值税额 =500/(1+17%)×17%-200×2/(1+17%)×17% =14.53(万元) 从乙企业购进: 应纳增值税额 =500/(1+17%)×17%-200×1.5/(1+3%)×3% =63.91(万元) 从以上可以看出,由于采购对象不同造成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差异较大,从甲处采购比从乙处采购实际少缴增值税49.38(63.91-14.53)万元。 再考虑实际采购成本 从甲处采购支付价税款 2×200=400(万元) 从乙处采购支付价税款 1.72×200=344(万元) 从乙处采购比从甲处采购少支付价税款56(400-344)万元。 说明,虽然从甲处采购,由于增加增值税进项抵扣使企业少缴增值税49.38万元;但企业为采购多支付的价税款为56万元。两厢互抵,从乙处采购实际成本更低 (56-49.38=6.62万元)。 案例: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时面临两种运输方式: 第一种,直接由销货方运输。货物采购价格和运费合计128万元(可开具一张包括运费在内的货物销售专用发票,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7%。 第二种,自行选择运输公司运输。则货物采购价格为111万元(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付运输公司运费17万元(运输增值税发票)(均为含税价)。 则企业应如何选择? 解析: 若由销货方运输,企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为: 128 ÷ (1+17%)×17%=18.60(万元) 若由运输公司运输,企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为: 111 ÷ (1+17%)×17% +17 ÷ (1+11%) × 11% =17.81(万元) 由上述分析可知,企业选择第一种方式(即由销货方运输)相应抵扣的增值税较多。而两种方式采购时支付的价税合计款是相同的,均为128万元。 (注意:案例告诉我们,在供货方以含税价进行报价,两种方式所报含税价相等时,主要应考虑可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方式。 但有时,供应方以不含税价进行报价,则因在购进时支付的税款与未来抵扣税款一致,不影响实际采购成本,故在考虑采购成本时只需直接比较不含税价格的高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