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2009-09-24 13:23:41 作者: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2387 网友评论 1 条
企业是生产型企业有进出口权。第一次出口。 问题:本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210,000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63,000元,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00元。上期没有留抵税款。增值税率17%,退税率11%。本月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补充:申请退税时,借:其它应收款—应收退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怎么计算的 ?) 剩余的6%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怎么计算的 ?) 答案 销项税额=63000×17%=10,710(元) 进项税额=210,000(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销售额折合人民币×(征税率-退税率)(这是在出口方式为“一般贸易”情况下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00×(17%-11%)=1,200(元)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10,710-210,000+1200= -198,090(元) 免抵退税额=20000×11%=2,200元 因: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所以:应退税额=2200(元)(谁小退谁) 借:其它应收款—应收退税款 2,200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 2,2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成本 1,200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200 详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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