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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制度建设

 丢丢4599 2018-03-06

  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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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2年末,成都市共获批筹建小额贷款公司104家,注册资本合计210.8亿元,户均注册资本2.04亿元,贷款余额193.3亿元,2012年累计发放贷款377.4亿元,整个行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势头。

  注册资本。截至2012年末,成都市批筹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计210.8亿元,最高10.1亿元,最低5000万元,平均每家2.03亿元,其中注册资本5亿元(含)以上的公司7家,合计46.065亿元,占比21.9%;3亿元(含)至5亿元的19家,合计60.59亿元,占比28.7%;1亿元(含)至3亿元的有73家,合计101.645亿元,占比48.2%;1亿元以下的5家,合计2.5亿元,占比1.2%。注册资本在3亿元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将近一半,充分反映出资本实力比较雄厚,资本聚集度较高。

  贷款利率。2012年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年平均贷款利率16.25%,年化最高贷款利率25.6%,年化最低贷款利率5.16%,贷款利率定价实现差别化和灵活化,充分反映出对市场的把握和判断。

  期限结构。截至2012年末,在全部贷款余额中,3个月以内贷款余额41.9亿元,占比21.7%;3个月到6个月贷款余额45.4亿元,占比23.5%;6个月到12个月贷款余额91.6亿元,占比47.4%;一年以上贷款余额14.4亿元,占比7.4%。一年内短期贷款占绝对主导,表明小额贷款公司更加倾向于发放时间短、回收快的流动资金周转贷款,符合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规律。

  担保方式。截至2012年末,抵押贷款余额41.5亿元,占比21.5%;保证贷款余额105亿元,占比54.3%;质押贷款余额6.8亿元,占比3.5%;信用贷款余额40亿元,占比20.7%。小额贷款业务担保方式趋于多元化,除了传统的抵质押和担保方式外,也有相当比例的信用贷款,充分体现了小额贷款的灵活多样。

  从业人员。截至2012年末,成都市开业运营小额贷款公司共有从业人员2894人,平均每家33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09人,占比7.2%,本科学历1356人,占比46.9%,大专及以下人员1329人,占比45.9%,全体从业人员中超过五成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有高管中具有银行业从业经验的超过六成,全行业人员整体素质较高,工作经验较丰富,金融风险管控能力较强。

  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建设

  金融监管可分为审慎监管与非审慎监管(也即合规性监管)。国际上,审慎监管是为保护金融体系和存款用户安全,由专业化金融监管部门实施的行业监管。审慎监管的对象主要是具有存款功能的贷款类机构,在我国审慎监管主要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非审慎监管也即合规性监管,主要针对不具备存款功能的贷款类机构,目前主要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非审慎监管重点在于贷款机构是否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侧重于保护贷款人合法权益,确保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普通商业活动,能够以互惠原则合法进行。

  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联合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目前,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均按照属地化管理,实施区(市)县、市级、省级三级审批监管,各区(市)县均已设立了金融办,并配备人员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审查和监管。市级设立了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领导小组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联席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二是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体系。成都市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风险防范:会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加强对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资金投向和贷款利率的监测,促进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会同市公安局,严厉打击小额贷款公司发放高利贷、非法吸存、非法集资和非法催款等行为,净化成都市小额信贷行业环境。会同市工商局,严厉处置小额贷款公司虚假注册、抽逃注册资本和违规经营等行为,增强小额贷款公司公信力。三是加强行业自律。成都市于2010年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成都市小额信贷协会,目前会员单位达90家。协会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文体沙龙等活动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并协助市金融办开展行业监管、征信系统设计和相关课题研究工作,自律水平和内部管理在全国同业金融协会中位居前列,并获得了“2012中国小微金融最佳行业服务奖”。

  监管方式建设

  一是加强准入监管。加强市区两级初审和复审把关工作:第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准入的条件和规定,在区(县)级初审和市级复审过程中,安排懂金融、熟财务的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把控,强化材料合规性、完整性、准确性;第二,加强对区(县)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审核人员的金融财务素质,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审核过程中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运行监管。在非现场监管中,建立了电子化非现场监管系统,系统按照区(市)县、市金融办、省金融办三级管理进行设计,通过各类数据报送、数据汇总、数据分析进行实时电子化监管,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现场监管中,采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牵头、多部门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的新型现场监管模式,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主体,有效提升了现场监管过程中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全文请阅读《中国金融》印刷版2013年第7期)

  作者单位:成都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责任编辑: 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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