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不仅凸显了乡村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价值,而且也意味着乡村建设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经济学家就发展中国家乡村建设与发展进行过理论上的激烈讨论。以Lewis为首的部分发展经济学家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两个部门和两个区域,即生产率低下的传统农业部门和生产率高的现代工业部门,凋敝的农村和繁荣的城市,这种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在发展上要求采取工业和城市优先或者说工业主导农业、城市主导乡村的不平衡发展战略。在这一发展战略下,乡村建设与发展只不过是以一种被动式的满足工业部门和城市发展的方式进行。与Lewis观点比较接近的还有Krugman的中心—外围理论。该理论认为,市场经济背景下商品、资本、人员、技术等要素完全以自由的方式流动,且它们首先是向具有极化效应的地区流动,因而这些地区发展得更快、更繁荣,相反,不具有极化效应的地区发展更慢、更落后,从而形成工业部门和城市处于经济区域发展的中心或者核心地带并起着主导经济发展的作用,农业部门和农村则处在经济区域的边缘,从属于中心地带的工业部门和城市的不对等的发展关系。这种关系不仅促使中心—外围经济形成,而且随之而来形成了中心主导外围的城乡不平衡发展。无论是Lewis关于工业主导农业、城市主导农村的城乡不平衡发展的观点,还是Krugman的中心—外围理论,其核心思想都是乡村建设与发展首先要服务于城市和工业需要,这是乡村应有的价值。这些学说对发展中国家乡村建设与发展的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 早期的发展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关于乡村发展的理论突出了工农两个部门和城乡两个区域之间的被动发展和“极化”发展关系,并认为这是市场发展的结果,没有必要通过政府行为来纠正。但后来的学者通过对发展中国家的深入研究,尤其在看到发展中国家工农、城乡发展差距对整体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后,强调政府应在缩小工业与农业两个部门、城市与乡村两个区域发展差距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并提出了工农、城乡协调发展思想。例如,Fei and Ranis认为,农业在经济发展中不只如Lewis所说的那样消极地为工业部门提供劳动力,还积极地为工业部门和城镇提供剩余农产品。为保证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顺利发展,必须重视农业发展,重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释放更多劳动力和提供更多农产品,因此,要积极推动农业部门的建设与发展。此外,德国地理学家Christaller强调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协调互促的发展关系。他认为,一个国家要想在全国范围内取得广泛的经济增长,就需要在国家范围内建立起一个一体化(integrated)的居落系统(settlement system)。这个全国性的居落系统既包括城市,也包括农村。居落系统可以实现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之间产品与服务的互相交换,从而推动全国性的市场交易顺利进行。 乡村振兴的国际实践 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对乡村发展的认识和积累的建设经验,可以为我们认知乡村价值、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学习与借鉴。 1.乡村振兴的欧美实践 无独有偶。20世纪60年代中期,法国及一些欧洲发达国家的大都市出现了繁荣城市与落后乡村并存的现象。一方面,大都市中人口拥挤导致住房、交通、环境等条件不断恶化,城市发展的成本不断提高,“城市病”日益严重;另一方面,大都市周边存在着辽阔的农村,这些农村不仅可以吸纳都市人口和企业,还可以减少由拥挤产生的“城市病”,但由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发展落后,这些价值均未很好地得到体现。为此,这些国家专门制定了大都市周边地区乡村发展计划。例如,巴黎对中心区征收“拥挤税”,对从中心区搬迁到郊区且占地500平方米以上的工厂,政府给予60%的搬迁补偿费;同时确定了“保护旧市区,重建副中心,发展新城镇,爱护自然村”的方针,由农业区、林业区、自然保护区和中小城镇组成乡村绿化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实现乡村生活方式城市化,使乡村拥有跟城市同等的生活条件。 2.乡村振兴的日韩实践 为此,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国土开发计划等综合手段提升乡村发展价值和促进乡村振兴。例如,1962年,日本制订了第一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1977年,在第三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中进一步提出调整工业布局,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开发落后地区,解决工业及人口过密和过疏的矛盾。除此之外,为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日本政府不断加大对乡村的财政投入。在1967~1979 年第二次新农村建设期间,日本政府加大了“补助金农政”的实施力度。紧接着日本于1979年开始推动“一村一品”运动,即要求每一个地方的乡村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发展一种或几种有特色、在一定的销售半径内名列前茅的拳头产品。由于这些产品实行了错位竞争战略,从而大大提高了各村的竞争优势,促进了乡村的持续发展。 韩国虽然在1961~1972 年发展期间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汉江奇迹”,但也同时因为忽视乡村发展价值,形成了繁荣的城市与凋敝、落后的乡村并存的不合理格局。为缩小城乡差距、提升乡村发展价值,1970年,韩国发起了旨在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新村运动”,将新村建设引导到一家一户办不成、私人不愿意办的公共产品建设上,修建了村民会馆、敬老院、读书室、运动场、娱乐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农村文化设施。经过几十年的“新村运动”,韩国基本实现了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1972年的3∶1左右,缩小到2004年的1∶0.84。 乡村振兴的中国实践 1.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 20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一批从欧美国家学成归国的学子,在比较了中国与欧美国家的发展后认为,近现代中国发展落后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乡村的落后。与城市相比,尽管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80%,但由于乡村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不完备、公共服务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乡村人口文盲率和婴幼儿病死率非常高、劳动力和人口的人力资本素质和体能素质非常低,不仅不能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而且也缺少将这种机遇变成现实发展的能力,致使庞大的乡村人口和劳动力不能为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做出应有贡献,反而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后腿。要将乡村人口和劳动力的数量优势转化为国家发展的人力资本优势,必须进行一次轰轰烈烈的乡村建设运动。为此,一些学者进行了乡村建设的尝试。梁漱溟在山东邹平开展了:建设学堂,实行政教合一;发展农村合作社,促兴农业、发展工业;建立乡村自卫组织,维护乡村社会安定的乡村建设实验。晏阳初选择河北定县进行了旨在启迪心智、培育民德、改善民生的乡村建设。与梁漱溟和晏阳初不同,为了能让乡村与城市一样融入现代化进程,卢作孚以重庆北碚乡村为试点,开展了以修铁路、开矿山、办银行和建农场为内容的乡村经济建设运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无论是学者还是企业家推动的乡村建设,虽然受到战争主要是日本侵华战争的影响而被迫中断,但这些实验在推动农产品改良、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消除文盲、提高乡村人口质素,完善乡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高乡村公共服务能力以及改善乡村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尽管如此,由于这些乡村建设实验没有触及生产关系,因而存在很大局限性。 2.改革开放与乡村建设 20世纪80年代初期发端于农业和农村,后来扩展到国家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的改革开放,实际上就是一次对乡村价值的再判断和新的乡村建设运动。它包括两个主要内容:一是对计划经济时期乡村建设的检讨;二是对市场经济体制下乡村建设的重新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了高度集中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这一时期乡村价值和乡村建设被定义为:农业为工业化和现代化提供积累,乡村为城镇发展提供服务,并逐步形成了工业主导农业、城市主导乡村的工农城乡关系和工农城乡不平等的利益交换格局。例如,1950~1980年期间,农业部门总共为国家工业化提供了大约10243.74亿元的积累,农业资源输出总额达到14508.77亿元,而农业部门从工业部门和城市得到的资金和物质支援,则远远低于输出的积累和资源,直接造成农业发展滞后于工业、乡村发展滞后于城镇的二元发展格局。 这种发展格局虽然带来了国家工业体系的建立,以及少数几个特大和大城市的繁荣发展,但由于破坏了工农城乡协调发展规律,掩盖了发展矛盾和问题,实际上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可持续性,因此受到广泛质疑。张元红从交换分配的角度提出,要在国民经济的收入分配、消费、投资和就业方面体现乡村价值,就要消除城乡分割的二元发展状态,实行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韩长赋认为,二元发展战略下对乡村价值的定位,直接导致了工农业和城乡资源要素交换的不平等,形成了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城乡发展要素配置的剪刀差。在这两种剪刀差的作用下,形成了不等价的要素交换关系、产品交换关系、劳动力就业关系,最终导致农业资源(如土地、资金和劳动力等)过多地流向了工业和城市,因此必须改变。韩俊从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地位出发,对乡村价值做了新定义。他认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国家安全的保障,没有农业的发展就没有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安全,更谈不上工业的发展。 1978年以建立市场经济为核心、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为主要内容、强调城乡统筹发展的农村经济改革,对乡村建设进行了新的定位。首先,破除农业单一粮食生产结构的枷锁,在还农业生产者商品经济自主权的改革推动下,允许其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决定生产什么、怎么生产和生产多少,从而推动农林牧副渔业多元化发展。其次,破除农村单一农业生产结构的枷锁,允许农民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一些资源性加工业,在农村掀起发展工业和第三产业的浪潮,形成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发展局面。最后,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和社会全面发展,工农、城乡发展差距逐步缩小,乡村在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中的价值不断提升,乡村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乡村价值提升与乡村振兴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特别是当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上升为新时代建设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后,乡村发展的宏观与微观环境发生了变化,乡村发展的重要性和价值得到提升,这为乡村振兴创造了条件。 1.乡村价值提升的宏观与微观基础 无论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还是在以建立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开放时期,乡村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大价值,所不同的是,在这两个时期,乡村价值及建设与发展的结果不同。进入新的发展时代,由于以下影响乡村发展的宏观与微观环境发生了实质性改变,乡村价值得到快速提升。从乡村价值提升的宏观基础条件变化情况看:一是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战略在中国总体上已经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大背景下进行了重要调整,提出了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战略由工业优先农业、城镇优先农村发展,转变为工农业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农业和农村在国家现代化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得到极大提升。二是乡村建设与发展的外部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变。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加大,以高速公路及铁路、机场、港口等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农村公路、电网改造等,扭转了乡村基础设施严重落后、不能适应现代化发展要求的状况,为乡村全面融入城镇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电子信息等新技术革命深入到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互联网和电商平台的出现,不仅在及时、有效、便利和低成本获取信息方面让乡村与城市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解决了乡村社会信息“孤岛”制约其发展的问题,而且为高度专业化分工背景下城市产业向乡村转移创造了条件,为发展乡村地区特色小镇和特色村庄创造了条件。 从乡村价值提升的微观基础条件变化情况看:一是以改厕、改水、改圈、改厨、改路,广播电视和公交“村村通”,以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建设,大大改善了乡村地区居民的生活条件,缩小了乡村与城市居民在居住和生活方面的差距,为城市居民到乡村地区工作和生活提供了便利。朱钢等(2015)的一项研究表明,2013年,中国生活环境质量指数比2006年提高了60.57%,年均增长7%,其中最重要的贡献来自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的提高。二是通过美丽乡村建设补齐农村环境这块短板。例如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治理,实行“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方式,并建立健全长效运营机制;引进人工湿地处理技术、氧化沟技术,建设沼气处理、微动力站处理等一批污水和粪便处理设施;着力实施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绿色乡村、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森林系列创建和平原绿化等专项整治工程,让绿水青山逐渐变为现实,为推动农业与其它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休闲、观光、养生、旅游、度假产业创造了条件。三是在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以及农户房产和宅基地确权改革,实现了土地由资产到资本的身份转变,为工商资本与土地资本的结合创造了条件。 2.乡村振兴的主要内容 把乡村振兴作为解决新时代发展矛盾的重要抓手,彰显了乡村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乡村建设,可以更好地促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的保障措施 乡村振兴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期的新要求。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振兴规划、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创新体制机制,是实施乡村振兴并保障其顺利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具体说就是: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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