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外国人做买卖——国际贸易(从国外采购——进口;向国外销售——出口) 国际贸易主体: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或无经营权委托代理出口的企业 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的不同点在于,前者是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退(免)税,后者是委托出口的货物按免税办理。如:未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和个人委托出口的货物。 出口企业按经营类型划分为生产型企业与外贸型企业两种,简称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外贸企业是指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出口货物政策待遇: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只免税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不退税 二、从国外采购——进口流程及政策 订货——运输、保险、佣金(简称运保佣)——货物抵达——卸船理货——检验检疫/报关进口(申报、审核单证、查验等)——海关完税(清关)——放行——提货——付汇…… 三、向国外销售——出口流程及政策 客户报价——客户订货——签订合约——收付定金(付款方式)——备货组织货源(采购、加工生产)——包装(完成准备出口)——货运代理——装箱——运抵港口——报检(商品检验)——报关出口——装船——提单——交单——结汇——退税 三、进口业务会计处理 购进货物的核算——进口原材料。 支付上述进口原辅料件的各项国内直接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货到岸时,计算应纳进口关税或消费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2、交纳进口料件的税金。 对按税法规定,不需交纳进口关税、增值税的企业,不作应交税金的上述会计分录。 3、进口料件入库。 四、出口业务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业务会计核算 一、一般贸易方式下出口业务核算: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作帐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存)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帐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次月根据上期《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应退税额做帐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次月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税额做帐务处理(一般企业不做此笔会计处理,因其是税务机关免抵调库的依据,不影响增值税的核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帐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出口业务核算: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作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存)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帐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次月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应退税额做帐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次月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税额做帐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帐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三、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出口业务核算 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下销售收入是免税的,不计提销项税额,用于来料加工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直接计入成本。应税和免税共用的进项税额要作进项转出处理。 四、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会计核算 (一)本年出口货物,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增加内销销售收入) 1、一般贸易方式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以红字登记在该账户贷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以红字登记在该账户贷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两种贸易方式下视同内销征税帐务处理不同,但以下处理方式相同: (1)对于本年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帐务上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冲减出口销售收入。 (2)对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已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的,由于申报系统在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已包含该货物,所以在帐务处理上可以不对该货物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单独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而是在月末将《生产企业免抵退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余额一次性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 (二)上年出口货物,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 一般贸易方式下视同内销征税 1、计提销项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视同内销征税按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冲减进项税额转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1)对于上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冲减出口销售收入。 (2)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二)时,不要将上年单证不齐出口货物冲减的“进项税额转出”与本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混在一起,应分别体现。 (3)在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中的“不得抵扣税额”时,只录入本年数。 五、退关退运货物的会计核算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发生退关退运的,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帐务处理: (一)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时 1、用退关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冲减当期出口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存等科目)(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红字) 2、调整已结转的退关退运货物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二)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在当年发生退关退运时 1、按退关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应付账款(或银存等科目)(红字)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 2、调整已结转的退关退运货物销售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3、按退关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乘原出口退税率计算补交免抵退税款 借:银存(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红字) 六、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业务的会计核算 我们是一家生产企业,委托一家外贸公司出口。我们企业想自己申请退税,应如何申请退税,流程是什么?需提供什么资料?能详细说说吗? 1、您公司是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可以申报出口退税,但须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先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另外公司出口货物时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资格才可以退税。 1、生产企业发出货物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报关出口后 (1)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某外贸企业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 (2)结转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3)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支付代理费的帐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某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出口业务会计核算 一、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帐务处理 (一)自营出口帐务处理 1、商品托运出口 (1)出口交单时 借:应收账款——客户名称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 (2)结转销售进价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xx商品 贷:库存商品 (3)出口收汇时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汇兑损益时记红字) 银存 贷:应收账款——客户名称 2、支付国外费用 外贸企业出口商品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 (1)在出口企业出口销售收入采用CIF价做帐处理时,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以红字登记在该账户贷方) 贷:银存 (2)当出口企业出口销售收入采用FOB价做帐处理时,支付的国外费用在往来帐中记载: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存 3、支付国内费用 出口商品在托运以后,发生的出仓运输、装船等费用,包括有关商品自所在地发运至边境、口岸的各项运杂费,均应凭各项原始单据支付,并按费用不同性质,分别以有关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科目做账务处理: 借:经营费用 管理费用 贷:银存 4、出口销售退回 (1)对已同意全部退回的商品,业务部门在收到对方装运提单时,应即交储运部门办理接货及验收、入库等手续,财会部门应凭退货通知单,帐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客户名称(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红字) 同时冲销原已结转的销售成本,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以红字登记在该帐户借方) 已申报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到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应退税款。补交时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 银存 (2)如归回调换商品,不论部分或全部,除应先按上述(1)作冲转销售成本分录外,在重新发货时,应按自营出口同样做销售收入及成本的账务处理。有时如调换的出口货物不变更品种、数量,对原销售进价影响不大,也可以简化帐务处理。 对已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到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应退税款,帐务处理同上。更换的货物重新报关出口后,在按规定办理申报退税手续。 (3)如退回的出口货物转作内销处理,出口企业除作冲转销售成本帐务处理外,对已申报退税的应按规定持有关证明到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应退税款,同时申请《出口转内销证明单》。 补交应退的税款时,账务处理同上。 出口企业取得《出口转内销证明单》后,按有关金额计算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账务处理: ①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②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出口退税)(红字) ③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内销(进项税额转出)(以红字登记在该账户“进项税额转出”栏)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进项税额转出) (二)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相关帐务处理 1、进口原辅料件的核算 (1)根据全套进口单据,账务处理: 借:材料采购——进口——材料名称 贷:应付账款——xx外商 (2)实际根据银行单据支付货款,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xx外商 贷:银存 借:财务费用(承兑手续费或T/T电汇手续费) 贷:银存 出口样品,能退税么? 先说一下关于样品的政策。出口企业出口样品,如果取得出口报关单且收汇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如果取得报关单但不收汇实行出口免税;如果没有报关,则要视同内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1、出口企业报关出口的样品,如果最终在境外将其销售并收汇了,准予凭出口样品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及其他规定的退税凭证办理退税。 2、你公司司出口的样品不收汇,且无对应出口报关单,则不能享受退税,需视同内销征税。 (1)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2)如无销售额,可按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或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3、关于账务处理,样品视同销售。 借:销售费用(出口总货值)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在这样的情况下,购进样品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但企业需根据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具进项发票明细表(包括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开具日期、金额、税额等),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凭此证明进行抵扣。 新政下货样广告的财税处理: 税务: 1、收汇:符合退税条件的可以选择申请出口退税,也可以免税; 2、免费提供:不能退税,只能选择免税(若外贸企业外购的样品无进货发票,则需要征税) 账务: 由于申报的是货样广告品,直接按销售费用处理(汇算清缴时需要视同销售调整收入及成本) 对于非免税提供的货样广告,也可以选择“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若选择该模式,则直接把货样广告作为货物出口,确认收入及申报退税即可 退税相关计算公式及进出口公式大全出口退税计算公式 退税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六.进口关税计算公式 1.进口关税税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口从价关税税率 七.出口关税计算 1.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1+出口关税税率 八.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算 1.消费税应纳税额=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九.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算 1.应纳税额=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出口退税与收汇的规定 一、出口收汇是否有期限? YES!亲,出口收汇是有期限的。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二、出口货物收汇超期了还能退税吗? LOOK!除有特殊原因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已经办理退税的需缴回或做冲减处理。 三、特殊原因有哪些? 说来话长!特殊原因有9种,听小编我慢慢说…… NO.1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提供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原因代码:01。 NO.2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原因代码:02。 NO.3因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提供进口商有关函件、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原因代码:03。 NO.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原因代码:04。 NO.5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原因代码:05。 NO.6因进口国货币汇率变动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或外汇局公布的汇率资料。原因代码:06。 NO.7因溢短装的,提供提单或其他正式货运单证等商业单证。原因代码:07。 NO.8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提供出口合同。原因代码:08。 NO.9因其他原因的,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有效凭证。原因代码:09。 四、有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或超期收汇需要什么申报手续? 由于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收汇或者超期收汇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 五、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有时间要求吗? Of course!当然啦!具体来说,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如按会计制度规定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须在冲减销售收入后; (二)属于申报退(免)税时须提供收汇凭证的企业,应在申报退(免)税时报送; (三)不属于申报退(免)税时须提供收汇凭证的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 六、哪些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须提供收汇凭证? 注意!绝大部分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无需提供收汇凭证,如到期不能收汇或超期收汇,需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做税务处理。但以下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必须提供收汇凭证: (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C类企业的; (二)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 (三)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四)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五)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七、违规处罚的规定有什么? Watch out!当心!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收汇资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应的规定处罚外,相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属于偷骗税的,由稽查部门查处: (一)不能收汇的原因或证明材料为虚假的; (二)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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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雨送黄昏xzj > 《委托加工帐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