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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会计、税务处理问题答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如何操作

 雨送黄昏xzj 2018-03-13



发表于《财务与会计》杂志

2018年第5期


若干会计、税务处理问题答疑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如何操作


栏目主持:李卓    本期特约解答:王文清

 

1. 生产企业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的流程发生了新的变化。请问:我公司(生产企业)要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双方应具备哪些条件?具体应如何操作并注意哪些问题?


答: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下称35号文),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下称综服企业)代国内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事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综服企业向综服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集中代为办理出口退(免)税事项(下称代办退税):一是商务部等部门规定的综合服务企业定义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二是企业内部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代办退税内部风险管控制度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你公司作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由综服企业代办退税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出口货物必须是你公司自产和视同自产的货物。二是你公司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同时,已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订出口合同。三是你公司必须与综服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协议),内容包括报关报检、物流、代办退税、结算等在内的综合服务,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四是在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时,你公司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代办退税账户。

(2)根据35号文,具体操作流程分为:第一步:你公司在首次委托综服企业代办退税前,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及代办退税账户,同时将与综服企业签订的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留存备查。第二步:综服企业在为你公司首次代办退税前,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同时将签订的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委托代办退税的《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代办退税内部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情况留存备查。第三步:综服企业首次办理代办退税备案时,应将企业代办退税内部风险管控制度一次性报主管税务机关。第四步:综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综服企业报送的《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内容与相应生产企业的《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内容进行比对,比对相符的,应予以办理代办退税备案;比对不符的,将比对不符情况一次性告知综服企业。第五步:你公司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出口货物离岸价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其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栏次须按照换算成人民币金额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填写。第六步:综服企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代办退税,应退税额按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第七步:综服企业应参照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单独申报代办退税,报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申报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其他申报资料。

    (3)你公司在具体操作中应当注意:一是你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代办退税账户和账号,应当与综服企业提供给所属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账户和账号一致。二是你公司和综服企业都必须在办理退税备案的基础上办理代办退税情况备案。三是你公司向综服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内应注明“代办退税专用”字样,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和核算使用的发票,只能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所使用的退税凭据。四是代办退税专票不是你公司入外销收入的发票,应当按照出口货物的FOB价自行开具出口发票,并作为外销收入凭证。五是在发票开具方面应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室主:王文清,男,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外贸会计师、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特聘教授北京财税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税网(中国税务报)税收政策特约撰稿人,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督察内审师资库教师,中国税务总监高峰论坛2014年度'十大税务杰出人物',曾任山东省税收学会理事、山东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坐席专家,2016年全国打虚打骗专项检查工作政策调研组长,具有十多年的基层税务工作经验。出版过《现行出口退(免)税政策解析与评估管理》等7部书籍,在《财税研究》、《税务研究》、《国际税收》、《财务与会计》、《中国财政》、《中国税务报》等杂志及报刊发表文章400余篇,多项获得国家及省级税收科研成果奖项,荣立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两次。主要研究增值税、营改增、进出口税收管理、打击出口骗税、新业态行业及跨境贸易与电商税收政策。主讲《打击出口骗税稽查技巧》、《出口退(免)税操作及最新政策解析》、《出口退(免)税纳税评估及风险防范》、《电子商务运作与税收政策》、《出口企业风险应对与筹划实务》、《营改增政策解析与实务》、《外贸出口新业态行业发展与税收管理》等课程,对增值税、出口退(免)税及新业态行业税收政策、检查及实务操作具有较深的研究与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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