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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书法艺术本质观

 衡岳布丁 2018-03-14


文章作者:陈伯玖 

前言:这是本人所写的一篇书法理论文章,借用这个自媒体平台发表于此,其目的有二:一是想请感兴趣的同道批评指正 ;二是想通过文章的切磋交流,结识更多的书法理论研究方面的朋友。真诚地希望能有感兴趣的朋友进行相互交流学习。

       几千年来,中国人对书法艺术孜孜以求,对书法艺术的本质问题也在不断地追问,可惜就是到了现在,这个问题似乎还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还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

      纵观中国书法各种理论观点,对书法艺术的本质问题尽管存在多种不同的看法,但是,主要的观点还是集中在两种看法上面,一种是“道合自然说”,一种是“书为心画说”。这两种观点各从不同的角度对书法艺术的本质问题提出了看法,也都能对书法实践中的一些问题予以较好的说明,但在解释书法现象时,也都遇到一定的问题。至于这两种观点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书法理论史上似乎也没有完全说清楚,还有待后人进一步加以研究。

       为启迪来者,这里对这两种本质观,作些简要介绍。

(一) 

        出现较早的,是书法艺术本质的“道合自然说”。

      所谓“道合自然说”,就是认为书法艺术的本质是一种自然物象的表现,书法中的各种元素都要表现出自然物象的那种神韵,表现出自然物象的那种生命本征。

       在古代的许多书法理论文献中,经常借用客观物象来比喻书法元素的艺术特征。这种做法在中国的书法理论中非常普遍,也是中国书法理论的一大特色。这种做法在书界曾经没有得到真正的理解,认为这种作法是其理论不够深刻的一种表现。其实不然,若对书法艺术进行深入研究之后,将会对此有不同的理解。

       关于“道合自然”的说法,是中国书法理论对书法艺术本质的最早认识,它比“书为心画说”的出现要早。这种“道合自然”的认识,对后来书法实践和理论的发展,都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历史上“道合自然说”的出现,应该说在东汉年间就算是已经出现了。崔瑗在其《草书势》中尽管没有说得那么明显,但是,他已经表明了这种意思。

      崔瑗(77年——142年),生于东汉章帝建初二年,卒于东汉顺帝汉安元年。字子玉涿郡安平人,官至济北相。著名书法家,尤善章草,与其师杜度并称“崔杜”。他所撰写的《草书势》一文,是中国书法理论的开篇之作,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在该文中,崔瑗指出:

      书契之兴,始自颉皇;写彼鸟迹,以定文章。……观其法象,俯仰有仪;方不中矩,圆不中规。抑左扬右,望之若欹。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畜怒怫郁,放逸后奇。或凌邃惴栗,若据高临危,旁点邪附,似螳螂而抱枝。绝笔收势,馀綖纠结;若山蜂施毒,看隙缘巇;腾蛇赴穴,头没尾垂。

      在整个文章中,充分地流露出了“道合自然”的观点,尽管他没有明说,但他已经意识到了书法中的一些迹象与客观物象的某种自然神韵极为相似。

      如,他指出的,“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畜怒怫郁,放逸后奇。或凌邃惴栗,若据高临危,旁点邪附,似螳螂而抱枝”等,就是借用客观物象的神韵特征来描写书法意象的根本特点。这些其实就是一种“道合自然”的观点,只是还没有正式提出而已。

     书法史上真正正式提出“道合自然说”的,是蔡邕。

      蔡邕(133年——192年),生于汉顺帝阳嘉二年,卒于汉献帝初平三年。字伯喈,陈留圉(今河南省开封市圉镇)人。东汉文学家,著名书法家,官至左中郎将。其书法理论观点主要见之于《笔论》与《九势》两文。虽然寥寥三百余字,却是我国最早书论中扛鼎之作。

      蔡邕在他的《九势》一文中,就正式提出了书法艺术本质的“道合自然”之说。

       他在《九势》和《笔论》两篇文章中就这样指出: 

       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矣,阴阳既生,形势出矣。(《九势》)

       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笔论》)

       《九势》一文,主要论述的是书法艺术的“形势”特征。这种特征包含着“形”和“势”的两个方面。所谓的“形”,主要是指书法艺术的形象特征;所谓的“势”,主要是指由形象特征表现出来的那种势态。在蔡邕看来,书法艺术的形势特征都是由“自然”产生出来的,因为是“自然”产生了“阴阳”,“阴阳”产生了形势。蔡邕认为,书法艺术中的那种阴阳变化规律,都是出自于“自然”的阴阳之规律,正是“自然”的阴阳规律决定了书法艺术的阴阳变化。

       蔡邕的《笔论》,主要是论述书法的创作问题。上述引文中的所谓“为书之体,须入其形”和“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之论,就是从具体技法方面论述了书法创作的方法,要求书法创作要“象物”、“入形”,因为书法艺术的本质就是客观物象特征所决定的。因此,可以说蔡邕是中国书法史上最早、最典型的书法本质的“道合自然”论者。

      在后来的书法理论的发展过程中,相继出现了书家们从书法艺术的不同层面对书法艺术的“道合自然”特性,进行了具体阐述。

      出现比较早的是晋朝的卫烁阐述了书法点画的自然特性。

      卫烁(272年-349)生于西晋武帝泰始八年,卒于东晋穆帝永和五年。字茂漪,世称卫夫人。河东安邑(今陕西夏县)人,东晋著名书法家,《笔阵图》属其所撰。在这篇文章中,卫烁非常具体地阐述了书法点画的自然特性,她指出:

    一[横]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

  丶[点]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

  丿[撇]陆断犀象。

  乙[折]百钧弩发。

  丨[竖]万岁枯藤。

  丶[捺]崩浪雷奔。

  刁[横折弯钩,以“刁”代替]劲弩筋节。

      她认为书法的点画要想具有美的效果,就必须写出自然物象中的某种生动神韵。如,“丶[点]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就是书法的点,写出来不仅仅要有点的形态,更重要的是要有点的动势,要给人以像高峰坠石一样的感觉,也就是具有着一种非常强烈的形式动感;“ 一[横]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这里的意思是说,“一[横]在字格空间里应该舒展有余地,象横亘太空的云层。这些描写都非常具体、非常形象地说明了书法点画的自然美学特征。

       此外,在《笔阵图》一文中,卫烁还就书法点画的“骨”、“肉”特征的表现进行了说明,如她指出:“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这些都非常形象和生动地对书法点画的形象特征进行了非常深刻的说明,对学书者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

       其次,就是从书体的角度阐述了书法的自然特性。在这方面梁武帝萧衍的《草书状》的论述比较有代表性。

       梁武帝萧衍(464年-549年),字叔达,小字练儿,南兰陵郡武进县东城里(今江苏省丹阳市访仙镇)人,南北朝时期梁朝政权的建立者。萧衍是兰陵萧氏的世家子弟,为汉朝相国萧何的二十五世孙。萧衍在位时间达四十八年,在南朝的皇帝中列第一位。前期任用陶弘景,在位颇有政绩,在位晚年爆发“侯景之乱”,都城陷落,被侯景囚禁,死于台城,享年八十六岁,葬于修陵,谥号武皇帝,庙号高祖。

      他在《草书状》一文中,对草书的形态特征是这样描述的:

       疾若惊蛇之失道,迟若渌水之徘徊。缓则雅行,急则鹊厉,抽如雉啄,点如兔掷。乍驻乍引,任意所为。或粗或细,随态运奇,云集水散,风回电驰。及其成也,粗而有筋,似蒲葡之蔓延,女萝之繁萦,泽蛟之相绞,山熊之对争。若举翅而不飞,欲走而还停,状云山之有玄玉,河汉之有列星。厥体难穷,其类多容,炯娜如削弱柳,耸拔如袅长松;婆娑而飞舞凤,宛转而起蟠龙。纵横如结,联绵如绳,流离似绣,磊落如陵,暐暐晔晔,弈弈翩翩,或卧而似倒,或立而似颠,斜而复正,断而还连。若白水之游群鱼,藂林之挂腾猿;状众兽之逸原陆,飞鸟之戏晴天;象乌云之罩恒岳,紫雾之出衡山。巉岩若岭,脉脉如泉,文不谢于波澜,义不愧于深渊。传志意于君子,报款曲于人间,盖略言其梗概,未足称其要妙焉。

       整篇论述都非常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草书这一书体的自然特性。尽管草书书法是用毛笔写在纸上的书迹,但是其字里行间所表现出来的都是自然物象中的自然神韵,否则将不成其为草书。

      再次,古人也对书家的个人风格,作自然特性方面的论述。

       如,梁武帝品评了汉至梁时期的32位书法家,几乎全是从自然特性的角度对他们的书法风格进行品评,评价的公式几乎就是“某某人书如什么什么”。如,他在《古今书人优劣评》中指出:

     钟繇书如云鹄游天,群鸿戏海,行间茂密,实亦难过。

    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

     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如有神力。

     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

     张芝书如龙威虎振,凭虚欲仙。

     萧子云书如危峰阻日,孤松一枝,荆柯负剑,壮士弯弓,雄人猎虎,心胸猛烈,锋刃难当。

     羊欣书如婢作夫人,不堪位置,而举止羞涩,终不似真。

     萧思话书如舞女低腰,仙人啸树。

     李镇东书如芙蓉出水,文采镀金。

     王献之书绝众超群,无人可拟,如河朔少年皆悉充悦,举体沓拖而不可耐。

      索靖书如飘风忽举,鸷鸟乍飞。

      王僧虔书如王、谢家子弟,纵复不端正,奕奕皆有一种风流气骨。

      程旷平书如鸿鹄高飞,弄翅颉颃。又如轻云忽散,乍见白日。

      李岩之书如镂金素月,屈玉自照。

    吴施书如新亭伧父,一往见似扬州人,共语语便态出。

   颜蒨书如贫家果实,无妨可爱,少乏珍羞。

   阮研书如贵胄失品,不复排斥英贤。

   王褒书悽断风流,而势不称貌,意深工浅,犹未当妙。

   师宜官书如鹏翔未息,翩翩而自逝。

   陶隐居书如吴兴小儿,形状虽未成长,而骨体甚峭快。

   钟会书有十二意,意外奇妙。

   萧特书虽有家风,而风流势薄,犹如羲、献,安得相似。

   王彬之书放纵快利,笔道流便。

   范怀约真书有力,而草、行无功,故知简牍非易。

   郗愔书得意甚熟,而取妙特难,疏散风气,一无雅素。

   柳恽书纵横廓落,大意不凡,而德本未备。

   庚肩吾书畏惧收敛,少得自充,观阮未精,去萧、蔡远矣。

   孔琳之书如散花空中,流徽自得。

   徐淮南书如南冈士大夫,徒尚风轨,殊不卑寒。

   袁崧书如深山道士,见人便欲退缩。

   张融书如辩士对扬,独语不困,行必会理。

   薄绍之书如龙游在霄,缱绻可爱。

      这些评论,都是从书法艺术的自然特征的角度,对书家的个人风格进行比拟评价,即比较形象,也比较生动。

       对这种评价方法,古人也有一些人提出了批评意见,认为这样评价书家的书法艺术风格失于肤浅,不能深刻揭示书法艺术风格内在机理。唐朝的孙过庭就对此提出过批评意见,他在《书谱序》中说:“至于诸家势评,多涉浮华,莫不外状其形,内迷其理。他认为人们对所谓“书势”、“书状”的评价,都是用浮华的辞藻描写了书法的外部形态,并没有涉及到书法之所以为书法的内在机理。因此,孙过庭认为这种用自然物象比拟书法的作法,没有能从深层揭示书法艺术的根本规律。

      古代还有一些书家,从书法深层法则的角度对书法的自然特性进行了深刻阐述。唐朝书法名家李阳冰在《上采访李大夫书》中的一些论述,应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李阳冰,约生于开元九、十年(721年—722年)、卒于贞元初年(785年—787年),字少温,原籍赵郡(今河北赵县),后徒居云阳(今陕西泾阳),遂为京兆人。初为缙云令、当涂令,后官至国子监丞、集贤院学士、将作少监,秘书少监,世称“李监”。小篆一道,成熟于秦,丞相李斯负盛名,此后小篆渐趋式微。至唐,李阳冰出,情况有了改观,李阳冰不仅重振小篆书体,又因成就突出,后人将他与李斯并称为“二李”。

      他在《上采访李大夫书》一文中对书法艺术的深层法则作了这样的论述:

      于天地山川,得方园流峙之常;于日月星辰,得经纬昭回之度;于云霞草木,得揖让周旋之体;于须眉口鼻,得喜怒舒惨之分;于虫鱼禽畜,得屈伸飞动之理;于骨角齿牙,得摆拉咀嚼之势。随手万变,任心所成,可谓通三才之品汇,备万物之情状矣。

      在这一段话里,李阳冰所理会的不仅是自然事物的外部形状,而是通过外部形状掌握到控制万物变化的规律。这里的所谓“常”、“体”、“理”等,就是客观物象中客观规律,书法艺术就是要得之于自然物象之中的这些规律,加以运用,才能表现书法特有的美学神韵来。

       总之,关于书法艺术本质的“道合自然说”的内容,在中国书法理论史上是出现得早、且内容十分丰富。这种书法艺术本质观对后世书法艺术的发展,影响非常大。因此,学书者对这些内容不得不有深入的了解。

(二)

       出现得稍晚些的,是书法艺术本质的书为心画说”。

       所谓“书为心画说”,就是认为书法艺术主要是以表现人的本性特征、学识修养、内在情感等内容为其本体的,也就说,一个人的书法是这个人内心世界的充分表现,见其字就如同见其人,因而书为心画。

       关于书法艺术本质的这种观点,也是中国书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学说,它对书法艺术的发展影响也非常大,引人关注。研究书法艺术理论,不能不对这方面的观点予以足够的重视。

      在谈论这一问题时,首先人们会想起杨雄的“书,心画也”的观点。书法史上有人认为,杨雄是中国书法理论上关于“书为心画说”的最早提出者,但是,更多的人认为这其实是一场误会。

      杨雄(公元前53年——后18年),生于西汉宣帝甘露元年,卒于新蔓天凤五年。字子云,蜀郡成都人。西汉著名学者和辞赋家,《扬子法言》为其重要学术著作。

       杨雄关于“书,心画也”的观点主要是出自他的《扬子法言》的《问神》篇。本文的主要目的是论说关于心与言和文的关系问题。在本文中他是这样说的:

      言不能达其心,书不能达其言,难矣哉。惟圣人得言之解,得书之体。白日以照之,江河以涤之,灏灏乎其莫之御也。面相之,辞相适,捈中心之所欲,通诸人之嚍嚍者,奠如言。弥纶天下之事,记久明远,著古昔之昏昏,传千里之忞忞者,莫如书。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声画者,君子小人之所以动情乎。

        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这里杨雄所讲的“书”主要是指书面文章,而不是书法艺术。杨雄“书,心画也”的“书”与书法艺术并不是一回事。但是,历史上许多的书法理论家将杨雄在这里所说的“书”看成了就是书法艺术,因而认为中国的“书为心画说”是从杨雄开始提出的,其实这是一场误会。

      书法史上,正式提出“书为心画说”,当属唐朝的孙过庭。

       孙过庭,生卒年不详。字虔礼(或曰名虔礼,字过庭),唐朝著名书法家及书法理论家。或谓吴郡人,或谓富阳人,或谓陈留人;因其《书谱》墨迹自署“吴郡孙过庭撰”,后人多以其为吴郡人。官至率府录事参军,大约生活于唐高宗朝至武则天朝初期的一段时间。善真、行、草书,尤以草书闻名于世。

       孙过庭的书法理论主要体现他的《书谱》一书中。这部书在中国的书法理论史上是一部非常重要的著作。以前的书法方面的理论文章有的只是片言只语,有的也只是短短的一篇文章;而孙过庭的《书谱》是一篇拥有3700多字的著作,在以前的书法理论史上是没有见到的。本篇对中国书法的许多问题都进行了非常深刻的研究探讨,由此孙过庭也成为中国书法史上的重要人物。

      孙过庭的书为心画理论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展开的,也即所谓“达其性情,形其哀乐”。

      所谓“达其性情”,强调的是表现人的性格、气质特征等问题。在孙过庭看来,书家的风格特征与其性格、气质等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虽学宗一家,而变成多体”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他在《书谱》中指出:

     虽学宗一家,而变成多体,莫不随其性欲,便以为姿。质直者则径挺不遒,刚佷者又掘强无润,矜敛者弊于拘束,脱易者失于规矩,温柔者伤于软缓,躁勇者过于剽迫,狐疑者弱于滞涩,迟重者终于蹇钝,轻琐者染于俗吏。斯皆独行之士,偏玩所乖。

       这里孙过庭从书者个人性格特征对书者书法风格的影响方面,进行了非常深刻的阐述,充分地说明了书者性格特征对书法风格的重要影响。

       所谓“形其哀乐”,主要是指书法对人的情感世界表现方面的问题。对这个问题,孙过庭指出:

       但右军之书,代多称习,良可据为宗匠,取立旨归。岂惟会古通今,亦乃情深调合。……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瓌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岂惟驻想流波,将贻啴喛之奏;驰神雎涣,方思藻绘之文。虽其目击道存,尚或心迷义舛,莫不强名为体,共习分区。岂知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既失其情,理乖其实,原夫所致,安有体哉!

        这里孙过庭认为王羲之的书法之所以“据为宗匠,取立旨归”,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它“情深调合”,也就是说王羲之的书法充分地表达了其丰富的精神情感世界。孙过庭为什么这样评价王羲之的书法,其认识论依据就是认为书法艺术的本质就是一种表现人的性格特征、学识修养、情感世界。因此,历史上孙过庭提出的“书为心画说”论点,其理论意义是比较深刻的。

      史上持“书为心画说”观点的人,还有一个非常重量级的人物,就是张怀瓘。

      张怀瓘大约生活在唐玄宗开元年间至唐肃宗乾元年间。海陵(今江苏泰州人),曾任鄂州司马,翰林院供奉等职。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书论宏福,鲜有其匹,主要的著作有《书议》、《书断》、《文字论》、《六体书论》、《评书药石论》等。张怀瓘对书法艺术本质的认识是非常深刻的,我们认为书法史上,张怀瓘的书法理论达到了一个高峰,后人关于对书法认识都没有张怀瓘的认识之深刻,他的书法理论很值得学书者认真学习研究。

       张怀瓘对书法艺术本质认识,与其他的“书为心画说”者有着不同,就是他不仅是一个“书为心画”论者,也是一个“道合自然”论者。

       他在《六体书论》中指出:

      臣闻形见曰象,书者法象也。心不能妙探于物,墨不能曲尽于心。虑以图之,势以生之,气以和之,神以肃之,合而裁成随便所适,法本无体,贵呼会通。

       这里所说的“法象”,就是对事物形象的师法、模拟。“书者法象也”,就是说书法艺术本质上是一种模拟客观物象的艺术。在中国书法史上,这样定义式地认定书法艺术的这种道合自然特性,张怀瓘应算是第一人。至于书法到底怎样法象于客观物象,张怀瓘在其《书议》中提出要“囊括万殊,裁成一相”,非常深刻地提出了书法艺术的具体造形原则,这对后期书法艺术实践和理论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对于书法艺术的“书为心画”性质,张怀瓘也是非常重视的,他不仅象孙过庭那样关注了书法艺术中的情的问题,而且还关注了人们在书法中所表现的“心”和“志”的问题。 譬如,他指出:

        夫翰墨及文章至妙者,皆有深意以见其治,览之了然。(《书议》)

        或寄以骋纵横之志,或托以散郁结之怀。(《书议》)

        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可谓得简易之道。(《文字论》)

        至若磔髦竦骨,裨短截长,有似夫忠臣抗直,补过匡主之节也;矩折规转,却密就疏,有似夫孝子承顺,慎终思远之心也;耀质含章,或柔或刚,有似夫哲人行藏,知进知退之行也。固其发迹多端,触变成态。或分锋各让,或合势交侵。亦犹五常之与五行,虽相克而相生,亦相反而相成。岂物类之能象贤,实则微妙而难名。(《书断》)

      这些观点都非常深刻地论述书法艺术所表现出的人的心、志、情方面的内容,指出了书法不仅关乎人的情感,而且关乎人的心志,从更深层次探讨了书法与人的内心世界的关系。

      书法理论史上关于“书为心画说”所涉及到人的内容越来越深,有的人甚至将书法与书者的为人、品行等方面的内容,都与书者的书法艺术联系起来了,认为书法“象其为人”。有的人认为,史上有的人的书法之所以不能得以流传,是因为书者本人的品行太差,他们所写的书法难以引起人们的美感来,因而被历史所遗弃。但是,也有许多的人不赞同这种观点,认为书法艺术与人的品行特点联系还是不大的,不能认为品行不好的人其书法就一定不好,其实历史上许多奸臣的书法写得还是非常好的。我们的观点也认为,书法艺术与书者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书者的性格特征、学识修养、情感性情等方面,而与书者的品性特征联系是不大的。

      史上持书法艺术“象其为人”观点的,苏轼就是典型的代表。

      苏轼(1037年——1101年),生于宋仁宗景佑四年,卒于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字子瞻,号东波居士,谥文忠。眉山(今四川)人。嘉佑进士,官至礼部尚书。宋代四大书家之一,其书学论点散见于其《论书》、《东坡题跋》及各种诗文集中。对于书法艺术本质的理解和认识,苏轼毫不含糊地认为书法艺术乃是一种“象其为人”艺术类型,他将人的书品定性为人品的外化和表征。

      如他指出:

     人貌有好丑,而君子小人之态,不可掩也;言有辩讷,而君子小人之气,不可欺也;书有工拙,而君子小人之心,不可乱也。(《论书》)

      凡书象其为人,率更(欧阳询)貌寒寝,敏悟绝人。今观其书劲险刻厉,正称其貌耳。(《东坡题跋》)

        可见,苏轼认为书法之貌正如人的品性特征一样,是否君子小人,从其书法的特征上就可认得出来。苏轼在这里的“心”,主要是偏重于人的道义人品、学识修养方面的内容。其实这种说法也有一定的科学道理,现在的“笔迹学”正是研究这方面的内容的。从笔迹学的观点看,人的笔迹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人的内在品行特征和学识修养,特别是在人没有经过刻意修饰的笔迹中,更可以看出这方面的内容。因此,我们说书法与人性方面的联系,内容非常丰富。

       书法史上关于“书为心画说”的内容也是非常丰富的,鉴于篇幅所限我们不能做更多的介绍。

      上面我们之所以介绍书法史上关于书法艺术本质的“道合自然说”和“书为心画说”方面的一些内容,主要是想能给书法艺术实践和理论者们,提供一些理论启示。真正要搞清书法艺术的本质问题,还有待人们从更深层次的理论角度,进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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