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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新规定,这6种房屋要被回收, 农民朋友注意了!

 古月斋uu8066js 2018-03-19

相信很多朋友过年回到农村,也是感慨颇多,到处都是空心房屋,有些房屋由于长期无人居住、修缮甚至已经变得破烂不堪。为了有效提高农村房屋及土地的利用,2018年国家出台了农村房屋管理局新规,除了无人居住的空心房,这6种农村房屋将被回收。

一、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的农村房屋。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如果房屋主人去世,既没有留下遗嘱指明房子留给谁,又找不到法定继承人,没有人继承的房屋是要由村集体收回的,如五保户,单身的孤寡老人,无儿无女没有继承人的。

二、没人维修居住的空心房。农村中的很多青壮劳动力都外出务工了,但是因为是农村户口,有自己的宅基地。但是如果不对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修整、维护、翻新建筑,一旦房屋破损或严重坍塌,时间长达两年还无人问津的,村集体要将其回收重新分配使用权。

三、城镇户口违法修建或购买的房屋。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可自由买卖,这是一直以来都有的规定,再加上这两年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监控严格,所以一旦被查实肯定要予以回收。

四、超出规定的宅基地面积的房屋。之前农民不管是盖房还是翻建房屋,都十分随意,但今年起,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而且对简直面积有严格要求,一旦超量多占,村集体肯定要予以回收。

五、占用耕地不在规划区的房屋。严禁在耕地上建造房屋,这项规定在我国已经执行了很多年,为的就是保护耕地面积。在空闲和荒废宅基地再翻建农房的,一经发现予以回收。

六、已经获得农房拆迁补偿和安置的农房。有些农民在房屋已经获得农房拆迁费和安置费后还不自觉把房子推掉,反而继续住在里面,为的就是省钱。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的,政府不检查他们就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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