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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必须”做好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川后 2018-03-22

霍永洋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黄河口镇司法所

近期,随着镇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黄河口镇司法所抓住时机紧罗密布安排做好村级各类配套组织的换届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安排部署,司法所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六必须”的标准,以规范化建设为标准,认真抓好村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换届工作,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一是软弱涣散、有名无实的调解组织必须更换。结合这次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对软弱涣散,有名无实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积极引导群众真正把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同志选为人民调解员。真正发挥调解组织为民服务实效。

二是换届选举必须符合群众期望。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中,要充分尊重基层群众的意愿,让广大基层群众的意志得到充分表达,使新当选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让绝大多数基层群众满意。

三是换届选举必须严格遵照程序。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明确规定的,不得随意解释和曲解,要根据群众自治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协商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办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扰乱、破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四是村级法律顾问必须参与。要积极组织各村法律顾问参与到换届选举中来,要及时收集、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帮助各村调解组织总结经验、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切实解决困难,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与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的沟通联系,交流指导工作信息,互通工作情况,研究具体意见,不断提高指导工作的水平。

五是新任调解员必须进行培训。积极邀请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专家适时对新上任的调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岗前培训,以便让新任调解人员尽快适应角色的转换,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六是必须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切实加强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把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纳入法制宣传工作的范畴,充分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集中,广泛深入宣传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让广大基层群众充分了解换届选举的政策和要求,掌握选举的程序和办法,营造良好的选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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