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情况 ▲人民调解员正在组织调解 首席记者 李卉 摄 市民小王与女友合资首付买房,合同上写了两人的名字,临近结婚,两人却闹掰了,如今3年过去了,两人为了房子纠缠不清,一直尴尬地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之后,请来心理专家引导两人认识各自的问题,化解两人的矛盾,然后帮他们算清房子的账,最终小王同意支付补偿款,女友也配合办理更名手续,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调解经验被央视推广。 9月8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6次主任会议,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的相关情况。 现状 被列为“民生100”工程,已完成年度任务的81.75% 项目启动建设,部分群众对占地、征地补偿有意见,调解委员会进驻项目现场、参与项目始终,直面群众,进行解释、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在我市不少法院立案庭外,总会有个小房间,大家立案之前去那里坐坐,跟调解员说说那些“解不了的难”,说不定不用打官司,问题也能解决。 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10个县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委员会、105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388个村(居)调委会,基本实现了三级全覆盖,其中一些调委会进驻到派出所、法院、检察院、市场里,更加方便群众。全市有调解员5945名,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退休老师、从政法战线上退休的老同志,以及基层的热心人、明白人,是调解员队伍的主力。 今年,化解民间纠纷8000件首次被列入市政府“民生100”工程。截至7月,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6540起,已完成年度任务的81.75%,调解成功率98.48%,涉及金额2.34亿元。 短板 部分群众认为人民调解手段软、职能弱 人民调解作为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到底筑得牢不牢? 8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调研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过程中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直接深入社区、村,探查情况,还真发现了一些“火辣辣”的问题。 例如,一些群众觉得人民调解组织是“软组织”,手段软、职能弱,说话没什么用。这与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不够、宣传方式不活有一定关系,也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一些基层地区,为了图方便,调解员往往由村支两委指定,缺乏推选、聘任的程序,随意性较强,少数调解员法律、政策与文化水平偏低,群众不太信服。 此外,还有一些调委会无牌子、无场地、无调解庭,距离阵地规范化、标准化还有一定的差距。 攻略 把好调解员选聘关、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我市正在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人民调解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最末端’,对创建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重要作用。”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市人大常委会有针对性地开出了“药方”。例如,结合明年村级换届选举,把好调解人员的选聘关,解决队伍不稳定、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让一批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在当地有威望的“五老”人员充实到队伍中来。 建议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采取集中培训、分类辅导、旁听庭审、现场观摩、岗位练兵等形式,提高调解人员的调解技能、工作方法和专业知识。 同时,要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开展如“金牌调解员”等评选活动,让调解员有积极性、获得感,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美誉度,讲出更多生动鲜活、彰显株洲特色的人民调解故事。 (首席记者 李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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