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 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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