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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改革与路径依赖

 昵称37113326 2018-03-24


   


 机构改革已经尘埃落定,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应该是行政区划改革。从历史上来看,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中国的行政区划也一直在变迁调整之中。从上古时期传说的九州制,到秦汉时期的郡县制度,再到魏晋时期的州郡制度,唐宋时期的道、路制度,直到元明清的行省制度。

中国当下的制度从清朝的行省制度继承而来,根据实际情况做了一些调整。虽然国家宪法规定的是“省、县、乡”三级体制,但是事实上实行的是省——地级市——县——乡的四级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有其历史原因,中国疆域辽阔,人口众多,许多大省的人口和面积超过过中等国家,在当时的科技水平下,不在省和县之间设立中间层级,直接管理有一定的难度。在上世纪,一些人口大县甚至的在县和乡镇之间设立了中间层级“区”,称之为为“区公所”,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直到世纪之交乡镇改革“撤区并乡”才去除了这一中间层级。所以中国的行政管理层级曾经是五级制,目前是四级制。


唐代行政区划


层级多的优点是,上级单位直接管理的下级单位减少,管理相对容易,但带来的问题是机构数增加、冗员增多,信息传递失真。上级的政策在层层传递中被变形、扭曲,落到实地时跟中央出台政策的初衷已经是南辕北辙。

在互联网革命没有兴起之前,受限于技术水平,管理困难,例如在古代中国从帝都发出行政命令到边远地区,哪怕驿站以八百里加急换人不换马,也得一个星期才能收到;出现电话、电报等通讯工具后,虽然重大命令可以传递,但是报送材料、审批,到省城、帝都还是需要几天几夜的时间。所以中国不得不采取多层级的架构。而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管理更多的单位在技术上已经不是问题,组织架构层级偏平化也是一种潮流和大趋势。例如美国主要就是州——县、州——市两级制,如果说这跟其居民自治、小政府的传统有关,那么美国军事机构的改革就很明显看出扁平化的倾向。美军陆军的编制已经以转变为旅——营体制,去掉了团级结构,虚化军、师组织,军、师只保留数百人的指挥部,不直接管理部队,战时根据需要再调配旅、营进行指挥,组织结构大为简化。


中国目前也在进行层级简化改革——省直管县改革,弱化市一级对县一级的管理。但是主要还是财政上直管县和部分事权直接管理,市一级依然管理县一级的人事(除了县委和区委书记需要报省批准),并未全面直管。可以算“三级半”管理体制。

财政直管县减少了中间层级,避免了“肠梗阻”现象的出现,总体上来说是一个成功的改革。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就是一些人口大省省一级机关直接管理的事项和下级单位过多,忙不过来,无法有效管理。在“省直管县”改革之前,省一级部门只管理“地、州、市”,通常为10-20个下级单位,省直管县后,像江浙等下辖县不多的省份还好说,像四川有124个县、14个县级市、43个市辖区,共181个县级单位;河南有88个县、21个县级市、50个市辖区,共159个县级单位,江西、湖南等中部省份县级单位也上百。


省直管县,哪怕是财政和部分审批事项直管都造成省直机关门庭若市,根本管理不过来,想想看,省厅一个处室要对应上百个县级单位,还有10余个地级市,一天只要有五分之一的单位来报送资料,都会造成办公室里面全是人,汇报情况得排队,站都没地方站。

而地级市一级之前是按照管理7-8个到10余个县的人员配备的,财政和审批直管后,大部分地级市机构职能虚化,只管理市辖区(市辖区也有相应的机构),无所事事。

省级部门管理如此多的下属单位是无法管理到位的,因此很多地方依然回到了老路上:部分事权委托省直事业单位代管或者全力下放给市州管理,失去了改革的本意,而且造成权力跟责任不统一:资金和项目申报都不通过市州,监管委托给市州,出了问题找市州问责,市州一级不愿管理。


改革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那么,该如何改革呢?在网络上有观点认为,应该虚化省一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审批直接跑北京好了;强化城市和地级市,撤并下辖县为区,由地级市直接管理,减少中间层级。这个建议中,弱省的建议是不可取的,也与目前改革的方向背道而驰。不可能所有的审批都去帝都,现在的方向是强化省一级管理权限,中央事权下放,资金拨付也逐步减少专项资金扩大一般性资金,方向是由省一级统筹使用。强化城市和地级市有可取之处,但也只是在经济发达的城市适用,在中西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地级市下辖十多个县,城市面积不大,经济实力不强有的山区县地广人稀,全部改为市辖区即无法进行管理城市也带不动广袤农村,所以方案不太现实。


在经济学上,有规范经济学和实证经济学之分。所谓规范经济学,是从理念和价值观念出发,回答的是“经济应该是怎么样”的问题;而实证经济学则是从现实出发,回答的是“经济是什么样”的问题,不包含价值判断。当然,二者的区分并不是非此即彼的。事实上规范经济学和实证经济学无法截然分开。任何实证经济学也带有一定的价值观判断,完全客观的立场是不存在的;而任何规范经济学也有实证的基础,不可能凭空设计出一个经济制度。只是二者的侧重点不同罢了,任何一个好的经济学理论都是二者有机的结合。

行政区划改革也类似,应该在立足现实、尊重历史的基础上,做出顺应形势和实际需要的改革,不可不改,也不可像在一张白纸上画图,结果仅仅在理论上可行。也就是说,制度改革是有路径依赖的,过去对与现状和未来是有约束的。

 

在总结近期区划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立足现实情况,楼主提出一种思路:分省、实市、强县、并乡。

首先说分省。有网友要问,改革的思路不是加强省级事权、强省吗?为何要分省呢?事实上分省和强省并不矛盾,即可分省也能强省。做强并不等于做大。中国十三亿人口,内陆只有31个省级行政单位,像美国3亿人口,51个州,俄罗斯不到2亿人口有89个州级单位,中国一些大省管理人口和地域面积过大。像江浙等省份下辖三、四十个县,省直管县没问题,有70-80乃至上百个县,还是适宜分省,减少直接管理单位,从管理的角度而言,不超过50个管理单位为佳。

同时,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在一些经济发达的省份和面积广袤的边疆区,分拆也有利于地区稳定。

全面分拆大省影响面广,可以作为一个远期目标,暂缓实施,近期可以做的是设立直辖市,把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直辖,例如深圳、广州(可以跟佛山合并,构建大广州都会圈)、南京、厦门、青岛、大连都可以升格为直辖市,间接地减少了大省的管理幅度。


为何广州、南京等省会城市要直辖?最初考虑是通过省会城市的发展来带动一省之内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是事实上证明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各个省的省会城市大都一枝独秀,贫困地区依然如故。就像之前希望把农村的地区改为地级市,希望城市反哺农村,带动县域经济发展,但是除了东部沿海的少数地级市,中西部地区大多数地级市不仅没有促进下属县经济的发展,反而拦截、吸取下属县的资金和项目,与初衷相违背——这也是为何要进行“省直管县”改革的重要原因。

所以,干脆将发达地区的省份升级为直辖市,把省机关搬迁到省域内欠发达地区,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像武汉、成都、西安都如此。如果分步走,第一批深圳、厦门、青岛、大连等非省会副省级城市和南京可以先直辖。南京的位置并不在江苏中部,周边跟安微接壤,不如直辖更能促进周边经济的发展。


二是实市。许多地级市直接管辖的区域过小,省直管县后,发展的空间受到束缚。可以根据市的经济实力,像苏州、宁波这样实力强劲的可以把下辖县全部该区,一些面积不大的地级市可以采取东莞、中山模式,撤销区、县一级架构,直接管理到镇;而对于绝大多数实力不强的中西部地级市,则可以把市城区周围的一两个县改区,拓宽城市发展的空间,做实市一级行政区划。

三是强县。许多地级市下辖县过多,一些小县是近几十年分拆出来,完全可以跟中心县强县合并,除了边远山区、战略要地的小县,其他区域达不到一定人口和面积标准的县都应当合并,做大做强中心县,缩减县级行政单位,合并后的县与地级市均有省直接管理,减少管理层级。先可以分步走,第一步把所有的县级市都由省直管。

四是并乡。并乡并村这项改革已经在进行之中,需要进一步改革的地方是许多农村地区的乡镇财力无法负担,可以考虑把乡镇公共服务部分改为县级派出机构,类似于街道办事处。其余的能够自我负担的部分自治,把村民、居民自治提升到乡镇、街道一级。过去中国皇权不下县,县以下都是自治,这样也能大幅度减少财政供养人员。


区域改革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级别问题,过去管理体制下级别很僵化,像发达地区的乡镇哪怕GDP高于中西部的县甚至地级市,级别也是科级。改革应该面对现实需要,灵活设计级别。市可以有直辖市、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县级市,镇也可以有县级镇、副县级镇、科级镇,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的机构和管理权限。
    总之,区划改革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从从实际需要出发进行改革,即不可拘泥于过去的体制,也不能冒进危及稳定,循序渐进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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