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uber等一系列网上预约车辆出行的app早已渗透我们的生活,这些出行方式在为我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坐车就害怕出事故,万一搭乘的这类网约专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预约车辆的平台需要担负责任吗? 案例: 2016年9月的一天,干某通过手机APP从“优步”平台上预约车辆,“优步”平台指派汪某驾驶的小型客车予以接单。汪某驾车时因疏于观察,碰撞到道路护栏,造成车辆受损及乘车人干某受伤。后经交警认定,汪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干某等人无责任。后干某因赔偿事宜诉至法院,要求汪某与约车的网络平台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乘客干某在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优步”的APP软件平台上,预约车辆出行。车辆驾驶人汪某接受“优步”出行平台管理,并按照指派予以接单。由于“优步”平台先收取打车费用后再按一定比例支付给汪某,因此“优步”平台应承担承运人责任,乘客干某与“优步”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驾驶员汪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致乘客受伤,“优步”出行平台作为接 说法: 在通常情况下,出租车公司以及司机对出租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即乘客如果搭乘出租车因车祸受到伤害的话,可以先找出租车司机或是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对方不赔时,可去法院起诉出租车司机及其公司和保险公司。结合本案例分析,网约车虽然是一种新型的用车方式,但实质与出租车服务类似,网约平台实际扮演着出租车公司的角色,网约车车主在运营服务中接受平台指令、管理及监督,按照平台指派接单。因此网约品台对本起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觉得文章不错别忘了点👍和转载哈,每天更新干货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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