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网约车致乘客受伤,平台是否需要担责

 芬芳家园阿芳 2018-03-25

滴滴、uber一系列网上预约车辆出行的app早已渗透我们的生活,这些出行方式在为我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坐车就害怕出事故,万一搭乘这类网约专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预约车辆的平台需要担负责任吗?


案例:

   2016年9月的一天,干某通过手机APP从“优步”平台上预约车辆,“优步”平台指派汪某驾驶的小型客车予以接单。汪某驾车因疏于观察,碰撞道路护栏,造成车辆受损及乘车人干某受伤。交警认定,汪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干某等人无责任。干某因赔偿事宜诉至法院,要求汪某与约车的网络平台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乘客干某在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优步”的APP软件平台上,预约车辆出行。车辆驾驶人汪某接受“优步”出行平台管理,并按照指派予以接单。由“优步”平台先收取打车费用后再按一定比例支付给汪某因此“优步”平台承担承运人责任,乘客干某与“优步”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驾驶员汪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致乘客受伤,“优步”出行平台作为接受汪某劳务的一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据此,法院一审判决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干某各项损失计6.4万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说法:

在通常情况下,出租车公司以及司机对出租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即乘客如果搭乘出租车因车祸受到伤害的话,可以先找出租车司机或是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对方不赔时,可去法院起诉出租车司机及其公司和保险公司。结合本案例分析,网约车虽然是一种新型的用车方式,但实质与出租车服务类似,网约平台实际扮演着出租车公司的角色,网约车车主在运营服务中接受平台指令、管理及监督,按照平台指派接单。因此网约品台对本起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觉得文章不错别忘了点👍和转载哈,每天更新干货文章!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