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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取消后,“懂税法”的会计更受青睐!

 昵称45203933 2018-03-25



◎ 华税学院     作者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中国计划2020年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各项税收立法和执法越来越完善、规范,市级以上税务局都设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广大企业,特别是95%以上的中小企业普遍缺少税务职能部门,财务人员长于核算,或限于处理报税事项,不懂(税)法,法务人员又不懂税,企业涉税法律风险管控几乎处于空白地带。解决上述困境,聘请外部税法顾问或设立专门的税务职能部门,对于广大中小企业可能都还不太现实,强化现有职能部门的税法业务能力,会成为企业现实而理性的选择。相比较法务人员,会计人员更容易成为“托付”的对象。

一、合法帮助企业节税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企业在提高创新能力的同时,更应该从内部管理上下力气,“节流”和“开源”一样重要,尤其在税务管理方面,可以通过提高税务管理水平,合法合理降低企业运营的税负。比如,企业可以利用已经出台的行业及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税法的漏洞,最大化降低运营税负成本,比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等。帮企业节税,又不违法,能不受企业(老板)欢迎吗?

二、防范重大涉税违法行为

金税三期全国上线后,初步形成一个覆盖全国行业网络、覆盖各级国地税、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的全国性税收信息系统。大大提升涉税信息采集的效果,掀开大数据管理的序幕。也标志着中国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从“凭证管理”走向“数据管理”。“金三”强大的信息采集能力,将大大改变税企信息不对称的局面,不合规涉税处理将更容易被发现。今后,企业财税管理一定要树立法律风险意识,清楚“底线”,特别是营改增后,应着力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重大违法行为,关键时刻可以挽救一个企业和一群人。

三、更好彰显会计人员的价值

从企业业务链上讲,商业合同、会计处理、税务处理存在一定先后顺序,应确保逻辑及处理的一致性,财务处理不当,会触发企业的税务风险点。比如,按照税法中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属于“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典型的如,企业逾期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才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同时还应符合其他要求。懂税法的会计人员,可以更好与业务、法务等部门沟通,彰显本部门的价值,一个业务能力强,沟通协调能力好的财务人员,还会不升职吗?

四、防范职业生涯中的“地雷”

近年来,关于会计人员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抓入刑的案例屡见不鲜,2017年11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被告人马某某身为A公司和B公司的会计,在明知该公司无实际购销业务的情况下,受老板指示,为他人、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专业能力再强,“遭遇”一次这样的事情,足以葬送了自己的职业前景,能不小心么。

华税学院建议,会计人要结合自身情况,有的放矢进行税法知识学习。初入职场的会计新人,有时间有精力有选择,可以考一个法律资格,让自己成为“税务 法律”的复合型人才,为未来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已经身处财务高管,应该侧重于重要税法规定的理解、重大涉税法律风险的防范等;职位不上不下,自觉缺少核心竞争力,建议可以学习税法实务知识,学以致用,效果最明显。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会计人你准备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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