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 时候,注意避免孤平。在词曲中用到同类句子的时候,也注意避免孤 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 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 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21]. 在唐人的律诗中,绝对没有孤平的句子[22]. 毛主席的诗词也从来没有孤平的句子。试看《长征》第二句的"千"字,第六句的"桥"字都是平声字,可为例证.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仄声,另有 一种补救办法,详见下文。
(五)、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 “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七言第五六两字 的平仄互换位置。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 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中是很常见的,它和常规的诗句一样常见 例如,唐·杜甫的《月夜》: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 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 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一首诗只有两个句子是应该用"平平平仄仄"的,这首诗里的“遥怜小儿女”和“何时倚虚幌”都换上了 “平平仄平仄”了。 这种特定的平仄格式,习惯上常常用在第七句。 例如,唐·李白的《渡荆门送别》:
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 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 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 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这首诗里的“仍怜故乡水”也换上了 “平平仄平仄”了。
又如,唐·杜荀鹤的《山中寡妇》:
夫因兵死守蓬茅,麻苎衣衫鬓发焦。 桑柘废来犹纳税,田园荒尽尚征苗。 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斵生柴带叶烧。 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 这首诗里的“任是深山更深处”换上了 “仄仄平平仄平仄”了。
再如,毛主席的两首七律: 《七律·送瘟神》 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 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 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 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 这首诗里的“借问瘟君欲何往”换上了 “仄仄平平仄平仄”了。
《七律·答友人》 九嶷山上白云飞,帝子乘风下翠微。 斑竹一枝千滴泪,红霞万朵百重衣。 洞庭波涌连天雪,长岛人歌去地诗。 我欲因之梦寥廓,芙蓉国里尽朝晖。 这首诗里的“我欲因之梦寥廓”换上了 “仄仄平平仄平仄”了。 以上文字节选于王力先生所著的《诗词格律》 。
下面讲讲如何避免“孤平”如何“救拗”。 1、"一三五不论"的误人之处 关于律诗的平仄,民间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是指七律(包括七绝)来说的。意思是说,第一、第三、 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至于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诗来说,那就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于初学律诗的人是一种误导,因为它是不全面的,所以容易引起误解。这个理论对于初学者来说影响很大。 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假如把这个句式写成了“落花付水流,”其声律则为:仄平仄仄平”,那么这个句式中除了句尾的“流”字之外只有第二个“花”字属于平声字,这样的句式就叫做“孤平句式”。应该写为:“飞花付水流”才正确。 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假如这个句式写成了“日暖杏林紫燕飞”,其声律则为:仄仄仄平仄仄平,那么这个句式中除了句尾的“飞”字之外只有第四个“林”字属于平声字,这样的句式也叫做“孤平句式”。应该写为:“日暖晴空紫燕飞”或者是:“日暖林前紫燕飞”才正确。 七言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个字不论。五言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 再如五言诗的“平平平仄仄”这个格式中,第三个字不能不论。假如这个句式的五言诗写成了“云边暮日落”,其声律则为:平平仄仄仄。那么这个句子就成为了“尾三仄”或是称之为“三仄尾”的句型了。这种“尾三仄”的句型在联律中是不宜使用的。应该写为“云边残日落”就是正格声律了。 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格式中, 第五个字也不能不论。假如这个句式的七言诗写成了“柳卧清塘挽紫日”,其声律则为:仄仄平平仄仄仄,那么这个句子同样也就成为了“尾三仄”的句型了。应该写为“柳卧清塘探紫日”。“探”是个平仄两读的字,字义不变。在这个句子里读平声,就是正格声律了。 所以说,"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错误的,最起码也是不全面的。 2、救拗 凡是平仄不依格律规矩的句子,就属于病句,也叫做拗句。“诗句有病就要治病”, 必须"救"。所谓"救",就是补偿,在诗词的用语中叫做“救拗”。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 下面的两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试举几例说明: (1)、本句救拗: 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如:“鹤栖月下松。”这个句式就属于“孤平病句”,就要治病救拗。将第三个仄声字“月”换成一个平声字“云”,“鹤栖云上松”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 上面举的“落花付水流”的声律为:仄平仄仄平”,那么这个句式就叫做“孤平句式”。将句子改为“飞花付水流”就属于正规的五言声律了。如果将句子改为“落花随水流”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就属于救拗句式了。 七言句“月下野凫共浪眠。”这个句式的声律则为:“仄仄仄平仄仄平”也属于“孤平句式”,就要治病救拗。 第一种办法:将第五个仄声字“共”换成一个平声字,使之成为“月下野凫听浪眠。”这样就变成了“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第二种办法:将第一个字仄声字“月”换成一个平声字,使之成为“芦下野凫听浪眠。”这样就变成了“平仄仄平仄仄平”。这也是是本句自救方法。 上面举的“日暖杏林紫燕飞”的声律为:仄仄仄平仄仄平,这个“孤平句式”,可以将句子改为“日暖杏林雏燕飞”这样就变成了“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第二种办法:将第一个仄声“日”字 换成一个平声字“风”,使之成为“风暖杏林雏燕飞”这样就变成了“平仄仄平仄仄平”。这也是本句自救方法。 (2)、对句救拗: 五言诗在本该用"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句中的第四字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了平声来补偿。 如:“野鹤栖月下,松涛盈谷中。”第一句第四字位本该使用平声字,却使了一个仄声字“月”,对句原为“松涛满谷中”的第三字位本该使用仄声字“满”,救拗的办法就是将对句中的第三字位的“满”字改为一个平声字“盈”,这样就成为了“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以五言古诗示例: 例如白居易《原上草》诗句: 野火烧不尽, 仄仄平仄仄, 春风吹又生。 平平平仄平 第一句第四字位使了一个仄声字“不”,对句的第三字位使了一个平声字“吹”,这样就成为了“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七言诗本该用"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句中的第六个字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五字改用了平声来补偿。如:“深林野鹤栖月下,峻岭松涛盈谷中。”上句中的第六字位本该使用平声字,却使了一个仄声字“月”,对句中的第五字位本该使用仄声字,救拗的办法就是将对句中的第五字位改为一个平声字“盈”, 这样就成为了“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这是对句相救。 以七言古诗示例: 七言诗如黄庭坚的《次韵裴仲谋》诗句: 舞阳去叶才百里, 仄平仄仄平仄仄 贱子与公俱少年。 仄仄仄平平仄平 第一句第六字位使了一个仄声字“百”,对句的第五字位使了一个平声字“俱”,这样就成为了“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3)、全仄拗句的救拗: 五言诗:如李商隐的《登乐游原》: 向晚意不适, 仄仄仄仄仄 驱车登古原。 平平平仄平 七言诗:如杜牧的《江南春》: 南朝四百八十寺, 平平仄仄仄仄仄 多少楼台烟雨中。 平仄平平平仄平 由此看来,律诗一般总是合律的。有些律诗看来好像不合律,其实是用了拗救,仍旧合律。这种拗救的作法,以唐诗为较常见。宋代以后,讲究音律的诗人如苏轼、陆游等仍旧精于此道。 我们今天当然不必模仿。在新浪网上曾经有位诗友叫做《夕阳博客站》,这位朋友经常故意写“拗句诗”进行“救拗练习”后被我劝阻,为什么哪?所谓的拗句就是“病句”,假如写诗的时候按部就班的遵循格律去写,何必要救拗哪?莲翁临屏写下了小诗一首: 五 绝 《救拗有感》 有病人无奈, 医疗是必然, 平康期少恙, 不药最周全。 —— 莲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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