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大数据“杀熟”,物价部门要尽早介入

 怡红院甜蜜书斋 2018-03-26



近日有网友发现,同一段路程,打车软件对两部手机的报价却不一样。而互联网厂商“大数据杀熟”的新闻近来也引来热议。

大数据时代,原本应该用于更好服务消费者的数据信息,被这些互联网平台用来更好地获取利润。在这些互联网平台眼中,个性化定制原来不是定制服务,而是定制价格,更高的。不过滴滴公司否认了“杀熟”的行为,称价格差异是预估误差,但这种大数据“杀熟”在其他互联网平台上却实际存在。

实际上,在经济生活当中,差异化定价的情况十分常见。经济活动越深入,市场就越细分,而差异化定价就是体现市场细分的结果。

差异化定价有几种类型,有顾客差异化定价,服务行业经常会采用这样的策略来最大化效益经营,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VIP与普通顾客的价格差异;有渠道差异化定价,不同的渠道不同的价格,比较常见是团购价格比单独购买要便宜;还有产品差异化定价,主要基于同类产品不同品牌和同样产品不同质量;四是时间差异化定价,比如机票价格,时间越近的机票价格越贵,而等到一定的时候,越接近起飞的时间,价格越便宜。

这几种差异化定价的策略准确来说属于营销学的范畴,通过定价策略增加销售额,进而增加利润,这所有的前提是消费者的福利没有损失,同时经营者也能因此获利。事实上这些通过差异化定价只是在一般市场定价基础上,通过刺激或者稳定客源的方式,对消费者进行让利。尽管单次利润下降,但是销售额的提升可以弥补这部分的让利。

然而,大数据“杀熟”的行为却只有差异化定价其表,而未有其本。表面看这是差异化定价,实际上却是个性化定价。原本的差异化定价策略可以让持续稳定消费的熟客可以获得比一般价格低的同质服务,经营者获得整体利润增长,然而大数据却让平台在单一客户身上获得收入的上升,这完全是用消费者福利的损失来获取商家的利润。

大数据“杀熟”的可恨之处还在于,它可以实现“一人一价”的完全价格歧视。因为对于平台给出的价格,消费者没有可以讨价还价的余地。这种“一人一价”在一些商贸批发市场还不少,之所以不被认为是价格歧视,原因在于价格属于双方共同商定的,买卖双方通过讨价还价达成价格,商家利用的是信息不对称获利,但这种获利依然有个限度,超出市场平均价格一定程度,仍然可以被认为是价格欺诈行为。

另外,大数据“杀熟”是积少成多、集腋成裘式,不是价格的暴涨和暴跌,也不是一锤子买卖。从实际价格上看,消费者依然是能相对获得比标价更低的价格,多花个三五块,消费者也不会感觉到价格离谱,在行为上很难发现,这就给了平台可趁之机。这种大数据“杀熟”行为已经涉嫌价格歧视,物价部门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需要及早介入,是时候刹一刹平台违法的底气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