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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龙兴观道德经幢(唐·国保)

 安东老王 2018-03-27



年代:唐开元二十七年(793);形制特点:八面柱体经幢,高约7米;现状:2013国保

河北邢台开元寺经幢(唐五代·约九通) - 安东老王 - 福成中华
本篇图片引自:珠联璧合;网络;疏桐

  

   邢台道德经幢,原位于邢台市旧城东北部的邢台道教圣地龙兴观内,解放后移植到桥东区南长街办事处后院内,现立于清风楼北边的清风游园内。为龙兴观遗存,称龙兴观经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邢台道德经幢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当时任邢州刺史的李质是唐玄宗李隆基堂五弟。《全唐文》卷二百六十二记载,“李质,唐玄宗五从弟,开元年间任邢州刺史,兴建邢州开元寺、天宁寺、龙兴观等。立唐龙兴观道德经幢。”

       开元二十一年(733),玄宗皇帝(李隆基)亲注《道德经》。开元二十三年(735),玄宗用道门威仪司马秀言,令天下诸州皆于一大观内立石刊刻。开元二十七年(793)八月五日,邢州刺史李质遂于邢州龙兴观内,立此经幢。据《邢台县志》载,经幢文字系唐代大书法家褚遂良所书,为国内仅存的三座同类经幢之一,极具历史价值。

  经幢为石质,通高约七米,以亭覆庇,由顶、身、座三部分组成,八面棱形,分为三截。一至七面,阴刻楷书《道德经》原文及玄宗皇帝对《道德经》的逐句注释。第一面开头阳刻篆书“大唐开元圣文神武皇帝注道德经一部”十六个大字,每个字高十点三公分,宽十一点二公分。第八面上部,书写“大唐开元二十七年,岁在单阏月中南吕五日乙丑,皇五从弟中散大夫使持节邢州诸军事守邢州刺史上柱国质建”句。第八面的中部,为大宋端拱元年(988)邢州军事柱国何缵撰文、卢华书撰、李思顺镌刻的“重修邢州龙兴观道德经台记”。第八面的下部,为清道光十八年(1838)十月师段圻观所写之《记》并民国二十八年(1939)邢台县县长苗作新为募资修台建亭事所写之《记》。
  据说,道德经幢在全国现仅存三座,此幢实弥珍贵。但在“十年动乱”中,这座千年古幢被用炸药摧毁。仅存两块幢体残件,今用水泥粘合为一体。

      1982年,河北省文物局确定此幢为省重点保护文物。2013年5月15日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注:现开元寺亦存一通唐代经幢(陀罗尼幢),很多文字介绍将此幢与龙兴观道德经幢相混淆。


邢台开元寺道德经幢



 
龙兴观道德经幢

河北邢台开元寺经幢 - 安东老王 - 安东老王


对比:开元寺唐代陀罗尼经幢( 2011年图片) 

 


龙兴观道德经幢欣赏


原图挂了
 基座三层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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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幢拓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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