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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如何实现——江苏省阜宁县实施康居工程纪实(分享自 @农民日报)

 叮叮当当777 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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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见习记者王壹

    党的十九大把实施乡村振兴作为一项战略性工作部署。“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20字要求,对于一个农业大县来说,如何才能进行有效地探索和实现?记者走进江苏省阜宁县乡村,对正在开展并得到多方认可和支持的“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康居工程进行调查采访。调查发现,这是推进土地集约利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的一条有效路径。

    推行试点,盘活闲置宅基地

    在羊寨镇润羊花苑(原镇东村),记者遇到正准备去幼儿园接孩子的孙艳兰,她家去年7月通过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搬入新家。她告诉记者,新房子共102平方米,面积基本上和老房子一样。

    据了解,阜宁县现有村(居)341个,实有宅基地22.5万户、13.81万亩,户均拥有宅基地0.6亩。阜宁县将房屋危险度分为四个等级:A级为无危险点房屋,B级为有危险点,C级为局部危险,D级为整体危险。所谓康居,即消灭B级以上危房,确保农村住房无隐患;家庭住房成套率在80%以上,提前达到小康标准;农村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6年5月,江苏省国土厅批复同意阜宁县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截至2017年12月15日,阜宁县已经搬迁24259户,复垦后净增耕地7762.14亩。“这样做既盘活了闲置宅基地,又改善了农户居住环境,得到群众支持,取得显著成效。”阜宁县住建局副局长马建东表示。

    宅基地有偿退出农户选择进入全框架结构的集中安置点居住,房屋质量好,配套设施全,环境卫生优,提高了农村家庭住房成套比例,满足了群众安居、康居、乐居的需求。截至2017年10月底,有1978户、近6000农民进城入镇购房,使得阜宁县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复垦后耕地面积净增较多,推动农村建设用地向减量化发展。阜宁县对工作推进有力的镇区(街道、社区),在发放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倾斜土地使用指标,支持镇区经济发展。对宅基地有偿退出工作成效较好的村进行奖补,复垦后的土地由村统一发包经营,有效增加村集体经济积累。

    由于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矛盾问题多。阜宁县结合自身实际,确立了“一二三五五”工作思路。

    一平台,两模式,三原则

    一个运作平台,指的是2016年9月,由阜宁县土地储备中心出资1.5亿元,注册成立的阜宁县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全县宅基地退出资金的筹集与管理,对照宅基地退出相关政策要求,及时拨付兑现建设资金,及时进行复垦整理,对结余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进行管理和申请上市交易。

    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根据县领导会办批准意见将净增耕地奖补、退出宅基地复垦奖补等资金拨付有关镇区专户,对农户搬迁补助、安置补助,一律通过“一折通”打卡发放,直接到户。支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工程款、购房补助等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以现金结算。

    考虑到农民习惯于沿河、沿路和毗邻大田的居住特点,阜宁县结合村况民情,按照先易后难原则,确立“连片退出”和“零散退出”的两种模式。记者了解到,对群众退出意愿较强、拆迁复垦面积较集中的村庄,实行连片退出;对邻近大田,容易复垦成耕地的零散户、空关户及影响村容村貌的孤舍农户等,进行零散退出。

    在工作过程中,阜宁县确立统筹规划、依法自愿、合理补偿三大基本原则,按照“先行试点、点面结合、稳妥推进”思路,统筹农村各项改革,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计划、按程序、分步骤推进有偿退出工作。集中居住区选址与规划建设不搞“一刀切”,不搞政府“形象工程”,工作的开展得到群众拥护。

    五种安置方式,五项奖补政策

    何为“五种安置方式”?即针对退出宅基地农户,主要采取货币结算、进城入镇购房、集中居住、存量置换、改建自建五种安置方式,让群众有充分选择权。

    出台五项奖补政策。一是退出宅基地补助和购房补贴。对进城购房退出户,给予退出的宅基地及购房补贴4万元;对进镇购房退出户,给予补贴2万元;对货币安置的农户,给予1万元补助;对集中居住的,给予一定购房补贴。二是地面附着物补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住房平均按每平方米350元予以补偿,具体标准由各镇区(街道、社区)结合房屋建筑年限、质量好坏程度等确定。三是净增耕地和复垦奖补。对镇区(街道、社区)按净增耕地面积每亩5万元予以补助;对退出宅基地的复垦按新增耕地面积每亩5000元予以补助。四是基础设施配套奖补。对退出宅基地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予以支持,道路、电力、供排水、通信线路配套由县帮助解决,每个安置点约400万元。五是组织推进奖补。出台《阜宁县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县对镇区(街道、社区)制定考核细则,做到奖优罚劣,赏罚分明。

    就沟墩镇条岗村为例,全村共有村民698户2700多人,目前已经拆迁312户,其中126户已经领到新居钥匙。顾允猛是该村4组村民,去年9月选取“集中居住”方式领到新房。他为记者算了一笔账,自家老房子有117.5平方米,通过宅基地有偿退出换取140平方米房子。根据规定,政府对集中居住的退出户实行购房补贴,群众只需每平方米900元即可购买入住质量标准较高的房屋,剩余资金在净增耕地奖补资金中予以补贴。实际上,每平方米老顾只需要支付250元,因为政府补贴650元(其中包括每平方米350元的补贴以及每平方米300元的房屋拆除费用),超出老房的22.5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1040元自己掏钱购买。因此,140平方米的新房,老顾只需支付52775元就可以了。

    在村民戴华家中,记者看到一派繁忙装修的景象。戴华说,新房和老房一样,都是120平方米。“子女逢年过节会回来,这个屋子就是给他们留着。”戴华指着楼上的一间卧室对记者说。

    对于特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力购安置房的,阜宁县决定:经民主评议公示后,以每户不超过70平方米的住房进行托底安置,确保所有宅基地退出农户住得起新房。另外,阜宁县关注群众收益分配与进城入镇群众的生活。阜宁县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退出宅基地农户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中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惠农政策权的权益不变,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对特困户、贫困户采取就业优先的政策,在康居点附近的创业点、服务点,优先安排他们在家门口就业;对退出农民进城入镇购房的,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创业服务与社会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可就近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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