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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夸赞汉字的思辨性

 依然听雨依然闲 2018-04-05
 


/周敏

黑格尔是辩证思维的鼻祖,他好像看不起汉语,激起了钱钟书先生的不爽。

钱先生说:“黑格尔曾鄙薄吾国文字,以为不宜思辨;又自夸德语能冥契道妙,举奥伏赫变为例,以相反两意融会于一字”。(注:奥伏赫变是黑格尔著作中的术语,通常翻译成“扬弃”,意思为既克服、又保留)

钱先生不无讽刺地评论道,黑格尔“不知汉语,不必责也;无知而掉以轻心,发为高论,又老师巨子之常态惯技,无足怪也;然而遂使东西海之名理同者如南北海之马牛风,则不得不为承学之士惜之。”钱先生待人待事是谦和的,对黑格尔不汉语尚可原宥,但对于不懂却无端轻侮是难以容忍。钱先生的讽刺较为辛辣

钱先生在《管锥编》之《周易正义》篇中对一些汉字“相反两意融会于一字”的奥妙进行了训诂和揭示夸赞了汉字的思辨性


古人读书,主要是读经书,称为大学;读经前需学习汉语的音韵(释音)、文字(释形)、训诂(释义)三方面的基础知识,称为小学。

训诂学为“小学”之一是对汉字义的探究和解释。

一字能涵多意,对每一层意思分别进行训诂,就叫分训。如果一字所含的两个意思并列而不矛盾,叫并行分训。如果一字所含的两个意思相反和矛盾,叫岐出分训或背出分训。

并行分训的例子:

钱先生说:“如《论语-子罕》:‘空空如也’,‘空’可训虚无,亦可训诚悫,两义不同而亦不倍。”(悫字音同“却”。诚悫即诚实。)“空空如也”的“空”可以训为虚无,也可以训为诚实,虚无和诚实,二者意思不同但并不冲突,所以,对这两个字义的解释称并行分训。

歧出或背出分训的例子:

如乱字,可兼训治;乱和治意思正好相反。废字,可兼训置;废和置意思也正好相反。

分训并不复杂,不过是并行和歧出两种,但它们所揭示的汉字的意思却是纷繁复杂的。

正如钱先生文采斐然的生动比喻:“心理事理,错综交纠:如冰炭相憎、胶漆相爱者,如珠玉辉映、笙磬和谐者,如鸡兔共笼、牛骥同槽者,盖无不有。”

字是表意的。世间的事理和心理是纷繁复杂的,汉字一个字往往可代表多种情况,训为多种意思,呈现出绚丽奇瑰的色彩。

钱先生强调,汉字的思辨性,不在于一字数意,而在于数意可以在一定的语境里同时并存、同时合用,用钱先生的话是:“胥征不仅一字能涵多意,抑且数意可以同时并用,‘合诸科’于‘一言’。”一字数意而能共处,是汉字的一个特点和优越。

钱先生又用训诂学的术语来表达:“赅众理而约为一字,并行或歧出之分训得以同时合训焉,使不倍者交谐、相反者互成,如前举‘易’、‘诗’、‘论’、‘王’等字之三、四、五义,黑格尔用‘奥伏赫变’之二义,是也。”(引文“倍”即背或悖)

钱先生一共举了五个例子来说明汉字一字数意,分训而合训的情况。下面仅拈一例。

钱先生在《管锥编》之《周易正义》第一章《论易之三名》指出:《周易》的“易”含有三义:其一,简易;其二,变易;其三,不易。我的理解,简易说的是,大道至简,无非阴阳。“一阴一阳之谓道”耳。变易说的是,事物和道理处在永恒的变动之中。不易,说得是,事物和现象无论如何变幻莫测,但其中的规律性的东西是恒常的。

钱先生指出:“‘变易’与‘不易’、‘简易’,背出分训也;‘不易’与‘简易’,并行分训也。‘易一名而含三义’者,兼背出与并行之分训而合训也。”

易,一名而已,同时兼有三义,即:变易、不易、简易。其中,变易和不易,意思相反,是背出分训;变易和简易,意思也相反,是背出分训;不易和简易,意思不同却不冲突,是并行分训。

像这样,一个字既能分训又能合训,如《周易》之“易”,可以分训为“简易”、“变易”、“不易”,一字数意而共存,才适宜表达思辨。

下面摘录一段钱钟书先生的美文,供大家欣赏和体会,体会变和不变的辩证精神,欣赏钱钟书将中外打通而拈出新意的精彩:

苏轼《前赤壁赋》:‘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词人妙语可移以解经儒之诂‘易’与‘不易’已。古希腊哲人谓‘唯变斯定’;或又谓‘不动而动’;中世纪哲人谓‘不变而使一切变’。西洋典籍中此类语亦甲乙难尽。歌德咏万古一条之悬瀑,自铸伟词,以不停之‘变’与不迁之‘常’二字镕为一字,正合韩非、苏轼语意;苟求汉文一字当之,则郑玄所赞‘变易’而‘不易’之‘易’ ,庶几其可。当世一法国诗人摹状大自然之即成即毁、亦固亦流,合‘两可’与‘两栖’二文为一字,又此‘易’字之类欤。”

诸位请看,周易的易字,一字而兼有“简易”、“变易”和“不易”,是多么地美妙!

需指出,有些字能分训而不能合训,就不具思辨性。钱先生举例说:

《论语-微子》:‘隐居放言’,可释为极言尽词,亦可释为舍置不言,然二义在此句不能同时合训,必须拈一弃一。”这里的“放言”是何意呢?根据句中隐居二字来理解,这里的“放言”,可以训为放怀言论,肆无忌惮;也可以训为放下言论,莫不作声,任何一个意思都能说得通,但不能同时兼有,不能说隐居者信口开河而静默不语。要么是放肆,要么是静默,二者必择其一。这样能分训而不能合训的字是不适宜表达思辨的。换言之,汉字“放言”是不具有思辨性的。

同样,钱先生指出“扬弃”一词,在康德、冯德、歌德等哲理书中的运用每次都仅限于一种意思,也是不具有思辨性的。

综上所述,钱先生在本章,以自己广博的学识,揭示了汉字在表达思辨方面的优越性,阐发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意蕴和独特价值。


钱钟书《管锥编》之《周易正义》第一章《论易之三名》的内容是十分丰富并精彩绝伦的,本篇札记只拈取一点谈一点读后体会,理解不当或谬误,还请方家指教。

18年4月2日



注:本文带引号标为钱钟书的语言均引自《管锥编》之《周易正义》第一章《论易之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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