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尉”一词源自拉丁文“首领”一词派生出的“军事长官”。大尉的称谓首先出现于中世纪的法国,当时是独立军区长官的头衔,职位显贵。后来大尉一词逐渐失去了原来的意义,从1558年起,开始称连长为大尉,军区长官则称总大尉。 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其中,尉官设置为: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大尉军衔是尉官级别的最高军衔,授予副团长、营长、副营长和连长。 1965年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直到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恢复军衔制,并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新的军衔制不再设置大尉军衔。那么为什么不再设置大尉军衔呢?主要是为了实现军队基层军官的年轻化,激励年轻军官进步,所以保留了校官4级,取消了尉官中大尉军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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