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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问鲜答|关于个人医保账户,来看看大家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WenLongTSG 2018-04-08

最近小编接了好多关于个人医保账户的咨询电话,今天就汇总归类了几个大家最常咨询的问题,统一进行解答~欢迎围观!


我的医保账户里没钱了,什么时候给我打钱?打多少呢?

苏州市社保中心于每年4月1日零点,对3月底前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并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进行医保个人账户年度更新。

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在职待遇人员按本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比例记入,其中45周岁以下按3%,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按4%。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每年按规定的标准记入,2018结算年度的记入标准为:70周岁以下1300元,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1500元。

从4月1日零点起,参保人员可通过登录苏州社保中心网站查询本人医保个人账户更新情况。

注意首次参保人员于参保当月预先记入当年度剩余月份的个人账户金额。

如果我个人医保账户里的钱用完了,那我在下次医保账户打钱之前,是不是刷不了医保卡,全部要自己花钱看病买药了?

从2018年4月1日起,个人账户用完后,每一结算年度(每年4月至次年3月)内,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下同)个人自负600元、退休人员个人自负400元后,在规定限额内(在职职工4000元、退休人员4800元)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其中:在市区B级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单位卫生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90%的标准结付;在市区定点医院、B级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的标准结付。

所以,参保人员门诊就医配药时,不论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是否用完,都必须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通过划卡记录本人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和累计情况,以免影响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的享受。

我身体健康,个人医保账户还有很多钱,这些余额有什么用处吗?有利息吗?

关于个人账户金额用途:

1.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本人门诊医疗费用。

2.上年累计结余的个人账户金额结转下年度使用后,除可继续用于门诊医疗费用的结付外,还可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负部分

3.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人员,可在规定限额内,申请将部分资金划转购买指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4.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准字号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和诊疗项目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结付后,其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超过6000元且上述医疗费用中有自费费用的,自费部分直接自动从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6000元以上部分中支付。

另外,苏州市社保中心于每结算年度末(每年3月底)对预先记入的个人账户金额按结算年度内实际收支情况进行清算。个人账户结余部分按以下办法计息

1.当年结余额,按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

2.上年累计结余额,按3个月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计息;

3.利息收入于结算年度末结转更新时并入个人账户。

我的个人医保账户里明明有钱,为什么却被冻结,无法使用?

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从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在职待遇。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或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从次月1日起冻结,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冻结期间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和当年预划金额均不能使用,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我的个人医保账户里还有钱,为什么我办社保异地转移手续时,工作人员说我的个人医保账户欠费,需要补足?

苏州市社保中心按规定比例或金额,于每一结算年度初(每年4月1日)为参保人员预先记入本结算年度(当年4月至次年3月)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首次参保人员于参保当月预先记入当年度剩余月份的个人账户金额)。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出本市市区社会保险统筹范围的,应在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时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进行清算。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往年结余情况、当年收支情况进行清算并计息。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由个人一次性予以补足;有实际结余额的,视不同情形,按规定予以转移或支付。

图文/编辑  by  樱子  旋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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