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绝对控制线 《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所以要想决定公司特殊事项,就要持股67%以上。 2、持股51%为相对控制线除了以上必须要67%以上表决权才能通过的事项外,如:
大部分事情的决策,51%就可以拍板! 至于问题描述的说一定要用甲公司经营吗的话,创业团队没有甲公司的股权是吗?而且小股东不愿意退股?如果是的话,以下几个建议就是: 1、创业团队入股甲公司AB牵头发起说以一个相对合适价格,增资扩股31.25%给创业团队(当然要取得67%表决通过),那么原来小股东同比稀释48%×(1-0.3125)=33%,这时候AB和创业团队签署一个《一致行动人协议》或者《投票权委托协议》,把表决权给到创业团队,那么创业团队就有67%绝对控股! 或者AB直接转让比方20%股权给创业团队,同样签署相应协议,那创业团队也有52%表决权也可以! 2、创业团队重新成立公司乙收购甲公司AB股权,AB拿到钱后,再反过来投资公司乙,比方说共占有乙公司49%股权,这样乙公司大股东是创业团队,甲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乙公司。 这里为了让AB合情合理,收购时可以给多点,比方100万,让他们投资时可以价格低点,比方说50万。 因为原来乙公司他们分红是可以拿一半的,现在是只拿一半的一半,创业团队可以考虑在乙公司,比方前三年给他们多过49%的分红等,如60%等,让大家好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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