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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出台后,如果监察对象有酒驾等其他违法行为行为,如何处理?

 xfmKz 2018-04-11

问:公安报批捕后转村书记贪污10余万案件,监委立案的同时,纪委还立案吗?

答:是党员的,在监察立案监察时,还需要立案审查。

问:监察法出台后,如果监察对象有酒驾等其他违法行为行为,如何处理?

答:如果监察对象是党员,可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视情节给予其相应的党纪处分。如果不是党员,监察机关视其身份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给予其相应的政务处分,也可以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本人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其相应行政处分。

问:村支书被监察委立案调查,立案决定书,应该送给谁?

答:根据监察法规定,应当送给其所在单位——村委;如果是纪委立案审查,应当送给村党支部,有必要通报乡镇党委。

问:海南省驻上海办事处主任涉嫌职务犯罪,该由哪个地方的监察委立案调查?

    监察体制改革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版)第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如果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

    根据监察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察管辖首先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辖,因此应由被调查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有关监委立案调查。而不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般犯罪属地管辖进行。

    问:派驻与派出,是否有区别?

     监察法第十二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察委员会负责。

  答:飞哥倾向认为,暂无大的区别,'派出”是对应监察专员,派驻是对应监察机构的。

  问:对涉嫌行贿犯罪的非监察对象采取留置措施时,是否需要办理立案调查手续?

   答:必须的。留置本质上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调查措施,未经立案,不能采取留置措施。这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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