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惠民举措!根据省里规定,2018年1月1日起阿达木单抗等28种药品纳入浙江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台州职工和城乡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或凭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买上述药品,以及异地发生符合报销规定的该类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这是继2015年,赫赛汀等15种“天价药”纳入大病保险之后的又一个利好消息。可以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此次纳入大病医保的28种药品中,有21种为新增药品,另有7种为续约药品。这些纳入大病保险特殊用药的价格普遍比全国最低价较大幅度下降,平均降幅达到20%。 现在向大家介绍下相关政策内容吧 1.哪些人使用这些特殊药品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参加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特殊药品使用范围的人员。特殊药品的使用范围按照《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管理服务协议》的规定执行,适用人群、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严格以说明书为准。对特殊药品使用超出协议规定或者应当享受赠药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台州市大病保险政策待遇保障水平如何?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职工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承担部分及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承担60%。城乡居保2.5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部分,支付50%;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60%。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享受时间与其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3.这些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根据浙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4.大病保险特殊药品需要事先备案吗? 符合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用药规定的参保人员,应先办理相关疾病和用药的备案手续。由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生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用药备案单》,经所在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网上或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已使用特殊药品的,可在办理医药费报销手续时备案。 备案所需材料 《医疗保险特殊用药备案单》(由医院责任医生填写,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盖章)以及与疾病诊断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疾病化验单、病理诊断报告单以及出院记录等; 5.这些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如何报销? 2018年1月1日起已经发生的大病特殊药品费用,凭发票及备案手续的资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之后需要用药的,参保人先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再在定点医院或凭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买上述药品,在统筹区内或市异地定点的医药机构可直接刷卡结算。 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医疗费收据原件;2、本人银行卡;3、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药品费用明细清单(需注明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单价和数量等,并加盖公章)及其他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4.备案表(使用前已备案的不需要);5、委托办理的还需携代理人身份证。 6.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该类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吗? 在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符合报销规定的该类药品费用可以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7.价格与浙江省谈判价格不同怎么办? 参保人员在2018年1月1日至省招采中心挂网前(2月9日)发生的大病保险药品费用,符合报销规定的按实际购买价格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8.医疗机构无药品时可到零售药店购药吗? 当所在医疗机构无药品时,可由责任医生开具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买。 9.部分特殊药品有赠药的,手续怎么办? 特殊药品赠药相关事宜请详询经治医生、有关慈善总会或特殊药品大病保险医保定点药店。 温馨 提醒 台州目前有哪些医院及药店有大病特殊药品呢?全在这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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