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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博物馆展示空间照明设计要求

 GXF360 2018-04-11

随着博物馆建筑在社会中地位的提升,人们对其空间品质的要求也大大提高,光逐渐成为博物馆建筑环境营造的重要因子,它不仅具有照明环境、界定空间的作用,还能表现出一定的空间格调和文化内涵。因此,怎样在不伤害文物的情况下,利用光去创造更为舒适宜人、利于展陈的空间环境是其设计的关键。

一、博物馆光环境的发展与现状

早期的博物馆是以自然光为主要形式,随着博物馆的发展就出现了所谓“白盒子”的陈列照明设计时期。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大量出现了以人工照明为主的博物馆光环境设计,主要因为人工光比自然光更容易控制,因此形成了所谓的“黑屋子”式博物馆照明设计阶段。在王路的《二战后德国的博物馆建筑》一书中有这样的描述:“在70年代,墨西哥国家人类学博物馆对德国博物馆也产生了强大的影响。尤其是在展品陈列及照明方式上,排除自然光,偏爱人工照明……这种抛弃自然光的做法被称作是‘黑暗博物馆’模式”。自然光虽然柔和自然,但其光线不稳定,无法对重点展示的陈列品进行定点照明,且自然光中的紫外线也会对展品造成损伤,因此人工光照明越来越得到设计师的青睐。

不同类型的博物馆、不同种类的藏品,需要不同的光环境才能得到合适的展示效果,展示空间中的人工光环境设计应根据展品的类别来确定,且要符合博物馆照明设计的原则与要求。

二、博物馆照明设计的原则

对于博物馆展示空间的人工光照明设计,要从保护好展品的角度出发,同时保证为观众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对光源、灯具等进行选择,以及对光的照度、照度均匀度、色温、眩光等因素进行考虑和分析,从而达到既满足视觉审美又能够保护展品的目的。同时还要满足经济、环保、技术上的要求。

1.合适的照度。展品的受损程度与照度成正比,照度越小,展品损害越小,但同时也要考虑对于观众欣赏的需求,照度值不能过低,以保证公众获得良好的观赏效果。

2.良好的视觉环境。在博物馆光环境设计中,不仅要遵从照明质量与参数的规定,同时也应结合设计心理学,从观众的视觉、心理感受出发去综合设计,让观众在游览观展过程中获得愉悦的感受。

3.保护展品。在为观众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的同时,也应考虑到光线中紫外线对展品的损害,但光源对展品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因此要尽可能选择紫外辐射弱的光源来减少损害。同时展品在光线照射中的时间也会影响损害程度,在设计光环境时应尽量减少展品的曝光时间或曝光量标准。

4.避免眩光。眩光是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和范围不适宜,或存在极端的对比,以致引起人眼的不适感,或造成观察物细微部分能力降低的光学现象。眩光会使观众在观赏展品时无法看清,因此在设计中要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少眩光,尽量使高亮度的光源不进入观众的视线范围,最基本的方法就是调整光源的位置或观众的站点。

5.节约能源。在博物馆光环境设计中,不仅要从保护展品和保证观众感受的角度出发,同时也要将节约能源的绿色设计概念体现出来。在设计时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尽可能将自然光与人工光结合起来,在选择光源、灯具时应选择节能产品,并通过技术方法对人工光加以控制和调整,在运营使用过程中,灵活的对光源进行调试或开闭。

6.灵活布局。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博物馆的照明设备也需要满足其展示空间的基本性质,即光源应灵活地适应展品的移动或更换。除部分的博物馆展品长期不变外,一些博物馆的展品存在着因展示主题的更改而变化的现象。而不同类别的展品对照明的需要不同,若因展品的更换而不断改变照明设备是不科学且造价昂贵的,因此在进行照明设计之初就应该充分考虑到未来可能出现的变动,在照明方式、布局以及灯具的选择上进行综合的考虑。

三、博物馆人工光照明布局形式

美国照明设计先驱者查德·凯利将多年的设计经验进行总结后,提出将光划分为环境光、重点光、装饰光三种不同功效的观点。环境光又叫背景光,是指专用以照明背景和环境的光线。主要是通过环境光线所构成的背景光影形成某种映衬和对比,达到突出主体的目的。重点光是营造局部区域的亮点,重点照明的主要作用是表现展品,突出展品特性,增添展品的色彩的质感。修饰光作用在于突出空间个性与强化品牌形象,可以使展品局部形象更显特点,更富有造型表现力。每一功能的光代表着一种照明类型:环境照明、重点照明以及装饰照明。

1.环境照明。环境照明是为了满足展示空间最基本的照度需求而设置的,其功能是让观众和工作人员感知博物馆的空间、便于在空间内部活动,既可以利用自然光也可以使用人工光进行照明。但由于自然光容易受到时间、气候等影响,因此环境照明常使用以下几种人工照明布局形式:(1)在顶棚安装直接照射灯具。这是最为常见的环境照明形式,其由顶棚上直接安装的灯具向下照射,通过控制灯具间距以及亮度来保证照度的均匀度。但这种照明方式容易产生眩光,且灯具的选择受到层高的限制。(2)发光顶棚。这种形式是在顶棚上安装漫反射器,使光源通过漫反射器产生均匀的光线向下照射,防止了眩光直入人眼。(3)悬挂反射灯具。这是一种将向上照射的照明灯具悬挂在顶棚下方,通过灯具将顶棚照亮并反射到下方的照明形式。由于是间接照明,因此在同样的光源照射下,会比直接照明暗一些,这种照明形式也会对展示空间的层高有一定的要求。(4)灯槽照明。可以将灯槽内光源发出的光线反射到顶棚或墙壁,是一种间接照明的方式。

2.重点照明。通过采用高于环境照度的光线重点突出展示空间的某个点或某个区域,主要针对展品的展示,使展品能够充分展现其特点,使观众能够全方位的感受展品。有垂直展面照明、立体展品照明、展柜照明三种重点照明形式:垂直展面照明是指将光线集中到墙面的展品上,使得展品能够清晰地呈现在观众面前。有洗墙、掠射灯、独立射灯等照明形式。常用的垂直展面照明设计方法有:(1)垂直墙面上的展品照明。一般采用荧光灯,它可以提供柔和连续的光线,使得垂直面有良好的亮度对比。(2)发光板照明方法。即将展品设置成照片薄膜,外盖乳白或透明有机玻璃,在其后设置荧光灯,效果逼真,简单实用。[我觉得这段不用分段说明了,直接放在上一段的冒号后面。展柜照明是指对放置在展柜中的展品进行重点照明,由于展柜大多采用玻璃,为了看清展品,因此要在展柜中设置光源,降低环境照明以保证展柜中的照明更加突出。立体展品照明是用于对立体展出展品,如佛像、文物器具等进行照明的形式,对于这类的展品,在进行照明设计时需保证其轮廓清晰且观赏视角良好,因此立体展品的重点照明往往由一组投射灯进行照射,在这组投射灯中有主光和补光之分,使得投射光主次分明,充分展现出立体展品各个方向的细节。能否对立体展品照明作点说明,开头算已经说明了有三种重点照明方式,但文中只列举了两种。

3.装饰照明。装饰照明的主要目的在于利用光色和灯具的形态来营造和调节展示空间内的氛围。对于灯具的外观要求远远超过对光线分布的要求,常用于营造特定的主题和场景,为展示空间起到衬托作用。比如对于立体的展品,通过定向照明和漫射照明的结合来勾勒细节;对于一些大型三维展品,用定向照明和反光照明从两侧投射,造成不同程度的阴影,突出立体感。展陈照明应通过不同的亮度对比,明暗搭配,光影组合,折射出文物富有立体感的艺术效果,利用灯光赋予文物生命活力,逼真呈现。然而,因照射的人造灯光还原质量不同,可能会导致映入观众眼睛的文物外观及色彩偏色、含混、黯淡等,与原来相比可能会大大失真。

四、结语

综上所述,博物馆展示空间人工光环境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的问题,具有很强的工艺要求。单一的建筑学配置或单一的照明学设计都不能很好完成照明设计,因此,要合理选择光源、灯具和布局形式,以营造出赋有生命、充满活力、感觉逼真、整体优化的光环境,来提高博物馆展示空间内的观展效果。

参考文献:

[1]周春艳,白欣玉.我国建筑光环境评价研究概述[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7(07).

[2]单晓娴.浅析室内光环境艺术构成[J].中国住宅设施,2015(Z1).

[3]王璐.视觉特性下博物馆空间光环境的应用与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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