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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的士兵制度是怎样的?

 宛平2008 2018-04-13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将西周王室东迁,建立东周,春秋时期开始。由于此时的周王室已经日渐衰弱,加上一些诸侯、卿大夫势力的日益增强,几个大的诸侯相继成为中原霸主。这些大诸侯国的军队主要由公室军队和世族军队组成。

公室军队多建于西周诸侯受封立国时,主要成员是国人中的士和农。士以习武打仗为主要职业,作战时充任甲士。农就是庶人,除老弱残疾者外,所有成年男子都须接受军事训练,三季务农,一季讲武,每隔3年进行一次大演习。

遇有战事,要随时听从调发,充任步兵,役期依战事的长短而定。世族军队是卿大夫在自己的封邑上设置的军队,从军人员也以封邑及其周围的士和农为主。

当时的某些较大的城邑还有邑甲,有的属于国君,有的属于卿大夫。这样一来,邑甲就成为了公室军队与世族军队的补充。

各国卿大夫有其独立的军事组织,有宗族部队和私属部队。这些部队都是凭着封建从属关系组织起来的。各国军队的主要成分除国人外,还征发所属的农民服役。

春秋战国时期的士兵制度是怎样的?

各国军队的最高统帅不再是周天子,而是各诸侯国的国君,这时期诸侯国军队的主要成分是士族和农民。

春秋末期,井田制日趋瓦解,军赋再次扩征。有的实行用田赋,如晋国六卿实行的田赋制,就是按田亩数量征兵、征赋,其对象主要是广大农民。

生活在军事组织与地方行政组织相结合制度下的农民,平时生产和参加军训,战时聚集成军,在太庙命将,发放车马、甲胄、兵器,战毕解甲归田,保留着“寓兵于农”的传统。

中小以上贵族充任甲士,他们一般不参加生产劳动,平时身佩兵器,从事习武和各种军事活动,或参与政务,战时则为军队骨干,并充任各级军职。

中原各国的国君,由于宗族的内讧和对外战争,以及国人的叛离和农民的反抗斗争,权力逐渐削弱了。而某些卿大夫却在逐渐强大,国的军事组织不可避免地为卿大夫所分割以至于瓦解。

与此同时,地方郡县的军事组织在不断生长和发展,郡县的军队逐渐成为了很有作战能力的部队。

春秋战国时期的士兵制度是怎样的?

到了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建立了统一的军队,国君掌握着军队的征调大权,国君之下设立独立的军事系统。这个时期普遍实行的兵役制度是郡县征兵制,农民是主要的征集对象。

战国时期,各国中心区普遍设县,边地也越来越多地分设郡,县和郡就成为征兵的地区单位。于是,郡县征兵制度推行到全国。

各诸侯国随着县、郡等地方行政系统的建立,普遍实行博籍制度。博籍就是到应征年龄的男子必须登记,以备征调。比如秦国规定,凡17岁男子必须向官府登记,称为“博”,博籍后,从23岁起,守卫京师一年,称“正卒”,守卫边防一年,称“戍卒”。据《睡虎地秦墓竹简》中记载,实际上男子15岁就博籍,以后随时有被征调入伍的可能。商鞅曾提出将丁男、丁女、老弱分别编组成军的建议。

一般来讲,服兵役的年龄,大概从15岁至60岁。但当遇到大战,往往征发全国壮丁,倾国以赴。若是一般小战,则只征发与敌国邻近的郡县壮丁去作战。其他郡县就休养生息,以备将来。

各国的常备兵大多是考选出来的,有特殊的待遇。通过几种严格的考核,中试的就可以免除全户的田宅租税。当时各国出兵时,往往以常备兵带领新征发来的士兵作战。

战国中期以后,出现了一种新型兵役制度,这就是募兵制。

春秋战国时期的士兵制度是怎样的?

募兵与传统的征兵不同,征兵是依法服兵役,这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募兵是国家用钱和物雇佣的兵勇。募兵与国家则是金钱与契约的关系,有钱则战,无钱则散。

随着战争发展对士兵素质要求的提高,春秋末期的选练勇士风气,至战国时有了发展。各国从应征人员中,通过训练和考核,选拔勇武士卒,组成精锐军队。如魏国的武卒,齐国的技击,赵国的百金之士,秦国的锐士等。

其中魏国考选武卒很严,要全副武装,带3天的粮食,半日内跑四五十千米。中试者免除其家庭的赋役,还分给好的田宅。

通过考核、选拔和训练招募来的兵勇,具有相当优秀的素质。由这些兵勇组成的军队,待遇优厚,平时习武,守卫国家,战时则为扩编的基础和作战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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