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各大城市信用卡盗刷的案件越来越频发,甚至还出现了许多“与时俱进”的盗刷手法。那么,市民的信用卡被盗刷后,赔偿的责任应该如何界定?银行会承担责任吗? 众所周知,在办理信用卡的过程中,都需要到银行面签,即留下持卡人的签名认证,但部分银行还会建议持卡人设置密码,以增加信用卡的安全性。 所以,当银行卡被盗刷时,我们可将盗刷的情况分为“密码盗刷”与“无密码盗刷”两种: 一、无密码盗刷: “无密码盗刷”,即通过伪造持卡人签名认证的信用卡盗刷。 (1)挂失确认前:若信用卡不提供失卡保障,在掌握盗刷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更倾向于银行或商户负主要责任,持卡人负次要责任。对于具有失卡保障的信用卡,持卡人需取得公安机关的备案及凭证,并向银行申请挂失,如银行确认为盗刷,银行将承担责任,否则持卡人需负责。 (2)挂失确认后:发卡银行将承担全部责任。 二、密码盗刷: “密码盗刷”,即凭信用卡密码+签名双重认证的信用卡盗刷,在挂失确认前,持卡人本人负全责;在挂失确认后,由银行承担责任。 信用卡盗刷的责任如何界定? 信用卡本身就是一种舶来物,核对签名是国外流行的确认交易方式,基本很少有刷卡验密的功能。因为在国外,只要持卡人信用卡被盗刷,绝大多数的银行基本都会负全责。对于普通的信用卡用户而言,不设置密码反而更加安全。 但对于国内的信用卡用户来说,“无密码”信用卡并不现实,这主要与我国信用卡法律与各银行的制度不统一有关,所以在国内信用卡密码的保护仍然非常重要。对于“无密码盗刷”,银行和商家主要是通过比对持卡人的签名笔迹来认定的。 小小金融表示,根据央行颁布的《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与银行签订协议的特约商户应对信用卡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对以外,还应核对客户签名是否与卡背面签名一致。 信用卡仍属于一种私人的物品,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建议市民最好不要将信用卡出借,在申请信用卡的时候,尽量选择具有失卡保障的发卡银行和信用卡卡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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