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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文化+”让城市治理“蝶变”

 慈悲诚意 2018-04-20

每年举办的5万项多形式、广覆盖、高质量的各类文化活动和赛事,吸引了2400万人次积极参与,帮助市民从传统文化、优秀文化中获得滋养。公共文化活动吸引着更多市民参与到社区自治中来,对社区和城市产生更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这正是上海从文化视角探索适应大型城市特点的社会治理模式,用文化方式助推社会治理创新所做的努力。(中国文明网)

其实,上海市的这一治理模式正是“文化+”在社会治理领域的践行和体现。当社会治理插上“文化+”的翅膀,社会治理事半功倍,变得轻盈起来,既提高了社会治理的质量和效率,更增强了广大市民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可以说,是“文化+社会治理”这一模式,让城市治理发生了“蝶变”。

梳理上海市的这一创新实践,给各地城市治理带来的启迪颇多。一则,城市治理尤其要注重“柔性”因素的发挥。相比于法治等“刚性”手段而言,文化手段无疑是一种“柔性”手段。因为,文化可以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来“成风化人”,且对人影响的效果持久牢固。而城市治理说到底是对“人”的治理,“人”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在治理过程中不可能仅选用“刚性”手段来应对,而必须“刚柔相济”、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显然,以文化的视角,用文化的手段来引导和加强社会治理,无疑找到了“柔性”因素发挥作用的着力点。

再则,要让城市充满“人情味”,必须注重文化功能的发挥。我们常听一些人抱怨城市生活中人与人缺少交流,抱怨人与人之间缺少一些必要的“人情味”等,这其实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而文化恰恰为解决这一现实问题提供了可行路径。众所周知,一些充满人文色彩的文化活动,本身就是人们沟通感情、表达情感的重要工具。城市中的文化活动多起来了,人们之间沟通情感的“桥梁”何愁不通?

三则,要消除城市生活中的一些“暴戾之气”,需要文化的参与。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是一个诸多社会成员共存的“大集体”,成员之间磕磕绊绊在所难免。以曾引发诸多社会问的城市广场舞为例,其实就是人们文化理念、思想观念的”强烈碰撞”。在规范广场上,上海的做法值得借鉴。城市不仅将广场舞纳入城市整体文化生活中考量、部署,而且推出广场舞“文明公约”,成立广场舞自治组织等,用文化的理念让矛盾得到化解。文化消除社会暴戾之气的功能得以彰显。

俗话说,观念一变天地宽。以文化视角,用文化理念来助推社会治理,让城市治理的“天地”更宽阔了。相关方面应切实从中获得启发,让社会治理在“文化+”作用下变得更加轻盈、便捷、高效。(淮中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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