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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乐康“关于下架鸿茅药酒”的声明

 渐近故乡时 2018-04-20

对于部分公众“将鸿茅药酒视为保健食品”这一误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鸿茅药酒是“甲类非处方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3年11月25日在《关于公布第六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323号)中公布)。

由于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品、具有药品的属性,因而非处方药也需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不能擅自延长用药疗程,更不能擅自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

而针对近日公众的质疑和担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在国家相关部门正式公布论证结果之前,为避免现有药品信息对医生或患者的用药选择带来误导,七乐康将对鸿茅药酒作暂时下架处理,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作为我国领先的互联网医疗综合性服务平台,七乐康自2010年创建以来已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网上药品销售资格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一系列齐全的医、药牌照。七乐康将持续为全国患者提供高效、优质的远程慢病管理服务,成为一个最值得托付的医疗健康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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