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销售中,很多保险业务员吹嘘自己家的产品有多牛逼,给你列一大堆保险责任与条款,让人眼花缭乱,从而失去判断力。 其实保险中的很多条款,都是华而不实的,如同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的鸡肋,看似有用,实际没什么用。下面就列举一下保险中最常见的三大鸡肋条款: 1 减额交清
比如客户买了某款保险30万保额,交费期20年,年交保费7224元。交了6年了,这时候的现金价值是16920元。减额交清的话,只能买到4万元的保额,实际6年总共交了43344元的保费。 如果客户不想续交保费了,说明这款保险已经差的让客户无法忍受,买也不再买这一款了。如果客户失去缴费能力无法续交了,那这笔退保金应该有其它更紧急的用途,而不是来买保险了。保险公司的这个操作,其实就是为了榨尽客户的最后一滴血。 2 年金转换
客户购买保险的初衷是为了获得保障,年龄越大,风险概率越高。 一般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 60岁的时候,现金价值大约只有保额的一半左右。在老年后,正是需要保障的时候,这个年金转换的功能,却是鼓励客户退保,将现金价值转化成年金,从而失去保障。 这个条款也不应当作保险销售的卖点。 3 疾病终末期
这个疾病终末期条款是体现了一个临终关怀的人性化设置,可以让被保险人提前支取保险金,来实现人生未了的愿望,或者按照本人的意愿进行分配。但是在操作层面,却是很难做到的。 来看一下疾病终末期的释义: 疾病终末期阶段需由专科医生出具诊断证明和提交临床检查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条好满足,关键第二条,简直属于玄学的范畴,就像算卦预测一样,几乎没有哪个医生敢白字黑字开出这样的证明。所以这条款基本上也是聋子的耳朵,成摆设了。 大家在选择保险产品的时候,不要被保险中的这三大鸡肋条款所迷惑,有了不多,没有也不少。多关注其它重要保障责任,比如保费、病种内容、赔付比例、赔付次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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