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 不管人的一生有没有意义,它总会包含一些无意义的事情。 有些时候,我沉迷于一些无意义的事情,比如说,在网上漫无目的的浏览。 可就是无意义的浏览,也会有一些意外收获。 那天我看到了一个简短的书评,介绍了一本书。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于书评,就像吃大米饭一样,腻烦却又依赖。 但是那天,这个书评的确让我眼前一亮,就像大米饭被换成了咸肉菜饭。
就刘亮程所作的这两项研究,我小时候就未曾有过突破性的进展。它成功唤醒了我久已沉埋的激情,于是立马下单买了这本书,一睹而后快。 果然没有让我失望,甚至超出我的期望,尽管没找到如上两项研究。 一句话,这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用难得糊涂和无用之用来形容,却还是不能完整表达这本书的精神内涵。 既然从哲学的角度无法诠释这本书,那么索性就从感性的角度来认识它:这实际上是一本介绍作者平日里在农村斗鸡走狗的书。 “斗鸡走狗”这个词还是我从《红楼梦》中学来的。这是呆霸王薛蟠平时所行主要业务的概括性用语。 但这个词用在这里,我只取它的字面意思而已。我从这本书里嗅到的“斗鸡走狗”,真有一种庄子的味道。 1.他对狗的困惑:
2.他对驴的思索:
3.他对虫子的无奈:
很多人喜欢听故事,并下意识地从别人的故事里寻找自己的影子。 作者无意中满足了读者的这种要求。我们小时候在农村做的那些充满成就感的事,在这本书里基本都能找到原版出处。 这些原版出处就像是我们的梦境一样,有时夸大,有时变异,带着往日的喜怒哀乐驰骋在我们的来时路上,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存在意义。 当你读到这些文字,就好像在农村迎面遇上了儿时的伙伴,他从未长大,你却年华不再。他毫不避讳地向你侃侃而谈,事无巨细,就像你小时候对他一样。 然后你热泪盈眶地看着他笑的灿烂,笑的天真,笑得自由自在。 然而这种笑不仅仅是有趣。 如果单是有趣,就会陷入无聊。就像恶作剧不等于幽默一样。因为恶作剧有趣却无聊,幽默有趣而意味深长。所以幽默常常被人记下来,而恶作剧流于遗忘。 但有些事的存在似乎并非为了被记下来,被更多的生命感知。 它们的存在似乎就是其存在的意义本身,就像书里说得一样,我帮了时间的忙,让该改变的一切都有了变迁,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 这些老去的时光被作者捕捉而成文字以留存,无疑是读者的幸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