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侨领胡伟星涉黑一审24【警察当庭承认审讯有同步录音录像,律师急申延期请求调取原始介质】 此博文包含图片 (2014-03-17 21:57:52)转载▼ 延期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王誓华律师 李庄 赵晓亮律师 李玉克律师 李书华律师 尹经奎律师 袁子怀律师 博超律师 罗振球律师 申请事项:请求延期审理 理 由: 经过二十多天的法庭审理,数位辩护人在审理过程中提出了调取新的证据和申请重新鉴定的申请,尤其在佘海强到庭说明是否非法取证过程中,已明确告知法庭在办案中心的审讯时都有同步录音录像,还有,公安机关提交的同步录音录像制作证明也只是从原始存储介质中复制过来的,看守所的视频录像还在看守所的电脑里,就是说,进所前、进所后,还有外提时体检的视频证据都还存在。辩护人认为,为了还原事实真相,应当立即对这些原始存储介质予以调取,以免灭失,属于应当立即调取的客观证据。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22条之规定提出延期审理申请,请法庭予以同意。 此致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誓华律师 李 庄 赵晓亮律师 李玉克律师 李书华律师 尹经奎律师 袁子怀律师 博超律师 罗振球律师 2014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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