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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观察期发现慢性病会被拒保吗

 wsc878 2018-05-01
    楚天都市报讯 图为:市民咨询办保险 本报资料图

    □楚天都市报记者徐蔚 摄影:楚天都市报记者曲严

    市民陈小姐年初在网上购买了一款重疾险,上个月感冒检查时,发现自己有遗传型贫血。“我还在观察期内,以后如果得了重症,保险公司会不会因此而拒绝理赔呢?”她表示担忧。其实,很多投保人在投保之后才查出自己患有一些慢性病,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如果隐瞒是否违背了如实告知原则,告诉了保险公司会被拒保吗?记者就此采访保险业内人士。

    观察期内患病是否影响核保

    刚满30岁的陈小姐,年初网上购买一份保额为30万元的重疾险。购买时,填写健康状况,其中一项询问她是否罹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她填的否。
    上个月,她去医院治感冒,被查出患有“遗传型贫血”。“我还在观察期,以后会不会被保险公司拒保?”她慌张道。
    在观察期内被查出病症,是否会被拒保或者影响理赔?泰康人寿武汉银保本部负责人吕静介绍,观察期也称等待期,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么做是为防骗保。”
    记者了解到,各家保险公司针对重疾、医疗和寿险都有等待期。常见的重疾险需90天—180天;医疗险大多为30天,而扁桃体、甲状腺、疝气、女性生殖系统疾病等待期120天;寿险一般是90天—180天。“如果等待期内查出的是重大疾病,比如癌症,那肯定是被拒保的。”吕静表示,但如果是慢性病,比如肺炎、甲状腺结节、乳腺增生、糖尿病等,一般保险公司会有三种方式处理。她介绍,第一种,保险公司会退还保费,直接拒保;第二种是承保,但是保险公司会适当地增加保费;第三种则是除外原则,就是客户目前所患疾病带来的风险后果比较单一,不会造成系统性的健康风险,保险公司就把这一块的风险给除外不保,而其它风险仍然在保障责任以内。比如甲状腺结节,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重疾责任中的甲状腺癌,那把因甲状腺引起的所有并发症给除外了,对双方是公平的,保险公司是可以接受的。“陈小姐查出的遗传型贫血属于普通慢性病,不会影响核保,再生障碍性贫血其实就是常说的白血病,跟普通贫血不一样。填写健康告知时,不清楚,可多咨询保险公司。”吕静说。

    高血压患者投保被拒

    家住黄陂的卢女士准备为自己购买一份重疾险和医疗险,但询问了多家寿险公司,都被拒保,保险公司给出的原因是“慢性病太多”。卢女士很纳闷,“虽说我有高血压,但控制得很好,医生也说身体没什么问题,为什么还是会被拒保?”
    很多人觉得血压有点高不算什么。其实,高血压会带来很多风险,比如中风、心梗、心衰竭等重症,因此不少保险公司将其列入了黑名单。
    不过,高血压患者也不是不能投保。
    根据不同的血压值,一般可以分为一级(轻度)、二级(中度)、三级(重度)。保险公司会根据不同的血压值作为核保的重要依据,判断的关键是“患病是否会增加理赔的几率”。投保的保险公司不同、险种不同、个体情况和危险因素不同,核保的结果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高血压患者在核保时,会经历高血压问卷、体检、加查(视个人情况)、综合风险评估,整个流程来进行综合的考量,决定是否可以保、怎么保。

    哪些慢性病会被拒保或加费

    除了高血压,还有哪些常见的病症容易被拒保?记者询问多家保险公司人士了解到,常见的单纯性脂肪肝,寿险、重疾一般可以正常承保,如果再结合超重、血脂高、肝功能异常等,可能会加费。但如果是由嗜酒引起的酒精性脂肪肝,寿险、重疾一般都要拒保。
    而糖尿病,由于会导致一系列的重大疾病,所以如果已经确诊,基本上重疾险和医疗险都会拒保。不过,仅为糖尿病前期,没有危险因素,没有出现脏器损伤和并发症的情况,寿险和重疾险有可能加费承保。
    此外,各大保险公司都列出了2018年购买保险需要增加保费的几种常见病症,排在前十名的加费病症包括乙肝、体重过重、血脂高、肝功能异常、血压高、血尿、血糖高、肾结石、乳腺肿瘤、胃病(胃炎、胃溃疡),其中,前四个病症占到80%以上的比例,仅乙肝一项就已超过30%。

    外借过医保卡者投保前应主动体检

    其实,很多市民在投保时,都没有被要求体检。保险人士介绍,一般情况下,40岁以上必须体检,40以下的基本不需要体检。
    市民黄先生去年投保了一重大疾病险。当年10月,黄先生被查出患甲状腺癌,在办理赔时,保险公司查到他的医保卡在2012年-2014年有多次肺炎、支气管炎等住院记录。保险公司认为他隐瞒病史,拒赔。黄先生称,可能有亲戚用了他的医保卡,他记不清了。
    如果买保险前已经意识到自己外借过医保卡,那该怎么办?一寿险公司的代理人告诉记者,如果是拿去药店,给家里人买了一些感冒药,维生素,跌打损伤膏,影响不大;如果家人拿你的医保卡看的是甲状腺结节、乙肝、冠心病这样的疾病,那么影响很严重,因为这类的“病史”会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核保结论。这种情况建议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曾经外借过医保卡,然后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来“自证清白”,比如提交近两年的体检报告或者去体检。
    如果医保卡外借导致你留下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治疗记录,那么“自证清白”就很难了,核保结果可能会不理想。因为像血压、血糖,都是可以通过服药控制的,做到体检瞬间没有任何问题。保险公司无法判断你是被冤枉的还是想极力掩盖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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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熬过两年皆可赔是误解

    保险行业中一个广为人知、但又说不清道不明的条款——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出于对保险公司行为的约束,以及更好地保护被保人利益的初衷,2009年,我国《保险法》首次加入“不可抗辩条款”,在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内,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保费,否则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保险签订两年后,保险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了。
    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有了这一条款,即使带病投保,熬过两年就一定能获赔”,错误地认为这是带病投保的利器。
    但其实《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买保险的时候,你有责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保险公司认为问题不大,正常承保或者加费承保,那么就算将来导致严重的疾病,保险公司也可以正常理赔。但如果故意欺瞒,甚至构成欺诈,两年不可抗辩就可能失去效力,必须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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