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 甲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万元,征收率5%。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5238.10[100000÷(1+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4761.90[100000÷(1+5%)×5%] (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809.52[80000÷(1+5%)×5%] 主营业务成本76190.48[80000÷(1+5%)] 贷:银行存款80000 例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处置一批2009年之前购入的设备,取得变卖收入20600元。 (1)清理发生收入及应纳税额 借:银行存款20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0000[20600÷(1+3%)]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600[20600÷(1+3%)×3%] (2)减按2%征收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400[20600÷(1+3%)×2%] 贷:银行存款400 (3)1%的减免税额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00[20600÷(1+3%)×1%] 贷:营业外收入200 例3:建筑工程老项目 丙公司有一项建设服务工程款(含税)100万元,分包工程20万元,购进材料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万元,该项目采用简易计税。 (1)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33000[(1000000-200000)÷(1+3%)×3%] 贷:银行存款233000 取得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完税凭证。 (2)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税款:(1000000-200000)÷(1+3%)×3%-233000=0(万元) (3)发票开具 在机构所在地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可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0万元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银行存款等1000000 贷:工程结算97087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9130 (4)支付分包工程款200万元 借:工程施工19417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830 贷:银行存款200000 例4:出租不动产 丁是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1日出租异地办公楼,该办公楼是2011年购入。合同约定每月收取租金6.3万元。丁采用简易计核算该项目。 (1)每月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63000 贷:预收账款63000 (2)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000[63000÷(1+5%)×5%] 贷:银行存款3000 (3)在机构所在地申报 借:预收账款6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6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000 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自然结平。 例5:房地产销售 己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是一家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在机构所在地开发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登记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选择简易计税。2016年9月,该项目尚未完工,预售收入10000万元。 (1)收到预售房款(单位:万元,下同)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预收账款10000 (2)当月计提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85.71[10000÷(1+5%)×3%] 贷:其他应付款285.71 (3)次月申报期之内填报《预缴增值税申报表》时,向机构所在地国税局预缴税款。 借:其他应付款285.71 贷:银行存款28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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