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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LP和有限合伙前生今世(下篇)—有限合伙的具体运用场景

 warrengggg 2018-05-05

GP/LP和有限合伙前生今世(下篇)—有限合伙的具体运用场景

【智有明股权】赵骏昆原创作品。

如需转载,需经授权,须在文章首部醒目位置注明以下信息,否则视为侵权,侵权必究。

作者:赵骏昆,公司法股权专家,智有明股权创始人

出处:智有明股权

在《GP、LP和有限合伙的前生今世》中篇里,我们聊到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的区别,介绍了有限合伙的优势:

1、GP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经营管理,LP没有经营管理权;

2、有限合伙人的进出可由合伙协议约定由普通合伙人决定;不像有限公司对股东进出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定。

3、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利润分配灵活。

下篇,我们来讲讲有限合伙在现实中的主要场景运用。

第一个场景: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

第二个场景:作为股东持股平台

第三个场景:授予直接持股前先安排在持股平台考验

第四个场景:私募基金公司的组织形式

我们先来讲第一个场景: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

现在合伙人制度很火,大家意识到人力资本的重要性。为激发员工积极性,企业家分出部分股权给员工,让他们与企业家和投资人一起享受企业利润的分红。但是企业家愿意让员工一起享受公司盈利,但不愿意让员工对标的公司直接持股,不愿意他们参与管理公司。这时,搭建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股权激励时的员工持股平台,就是很好的选择。

典型的模式如下:

在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往往由大股东或者公司信任的高管作为GP,基于GP拥有有限合伙的管理权,因此有限合伙对公司的表决权,实际就是GP的表决权意愿。大股东实际通过有限合伙掌握了对公司的表决权。

GP/LP和有限合伙前生今世(下篇)—有限合伙的具体运用场景

第二个场景:作为股东持股平台

很多创业公司的直接持股股东人数较多,会有10个以上股东作为工商登记股东。除了老大老二老三外,其余是小股东,股权分散零碎。对于这种情况,公司法股权专家赵骏昆建议进行股权架构调整,将众多小股东装入持股平台,即原先小股东直接持股,变更为小股东通过有限合伙持股平台间接地对公司持股,有限合伙代表小股东来行使对公司的表决权。

原先全部直接持股,股东人数众多,不方便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更不方便股权变动时工商变更登记。很多地方工商是要求所有股东全部到场才能变更工商登记。

GP/LP和有限合伙前生今世(下篇)—有限合伙的具体运用场景

第三个场景:授予员工实股前暂时将员工安排在持股平台

企业家有心授予公司高管、核心员工实股,让他们成为工商登记股东,但又担心万一意外发生股权不容易收回来,影响股权结构稳定性(可参阅另一篇(老板给经理股权,明明约定离职回购,为何回购不了?),可公司高管、核心员工又坚决不同意股权代持,这时,可以将激励对象暂时放在持股平台,让他们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同时又约定具体条件(作为对激励对象的考核,比如服务期、业绩等),待条件成熟公司配合将激励对象从持股平台再变更到公司直接持股。

如果授予员工干股,即员工不出资可以得到部分比例股权,将该员工放在持股平台,就是很好的安排。

GP/LP和有限合伙前生今世(下篇)—有限合伙的具体运用场景

第四个场景:私募基金公司的组织形式

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公司,这些已经是耳熟能详的名词了

几个人有资金想投资项目,资金汇集在一起,要通过某种组织形式进行投资。私募基金有四种组织形式:公司型私募基金 、契约型私募基金、信托型私募基金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

这里我们不谈契约性私募基金、信托型私募基金。就聊聊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同时讲讲公司型私募基金。

举例:

甲乙丙丁四个人都有资金,甲有项目管理经验,可以出资1万元,乙丙丁可以出资较多,可以出资100万,但没有项目管理经验。四个人一起投资项目,怎么设立组织形式呢?

他们可以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四人同时作为公司股东。

他们也可以设立一家有限合伙型基金公司,由甲作GP来经营管理公司,进而管理项目,而乙丙丁作为LP,只负责投资,不负责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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