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以权责发生制(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也有例外。 1、以下收入确认不采用权责发生制:一是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是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三是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四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五是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六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时确认收入;七是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以下扣除确认不采用权责发生制:一是工资薪金支出在实际支付时税前扣除;二是五险一金在实际支付时税前扣除;三是职工福利费在实际支付时税前扣除;四是工会经费在实际拨缴时税前扣除;五是职工教育经遇在实际支付时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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