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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 (二)

 常有吉神拥护 2018-05-06

(三)五星中的辰星、荧惑和镇星


3.辰星    


一般称为辰星;又名兔星、细极、钩星、爨(cuàn窜)星、伺祠、小正、天欃、安周星、细爽、能星。


史记·天官书》:“察日辰之会,以治辰星之位。曰北方水,太阴之精,”又:“兔七命,曰小正、辰星、天欃、安周星、细爽、能星、钩星。”(《史记·索隐》:“命,名也。”)


广雅》:“辰星谓之兔星。”


天官占》云:“辰星,北水之精,黑帝之子,宰相之祥也。一名细极,一名钩星,一名爨星,一名伺祠。径一百里,亦偏将、廷尉象也。”


元命包》云:“北方辰星水,生物布其纪,故辰星理四时。宋均曰:辰星正四时之位,得与北辰同名也。”


要注意在先秦古籍中,谈到天象时所说的“水”,有时并不是指行星中的水星,而是恒星二十八宿中北方七宿中的室宿,室又名水。例如《左传·庄公二十九年》:“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水,定星,谓今十月,定星昏而中,于是树板干而兴作。日至,日南至,微阳始动,故土功息。”(按:定星也是室宿的别名。)


4.荧惑    


火星在古天文学的占星术上,从来是颗被认为不祥的星。荧,微弱的光亮;惑,迷惑。火星名为“荧惑”,名称的本身就寓意了“不祥”。


史记·天官书》说:“察刚气(一)以处荧惑。曰南方火,主夏,日丙、丁(二)。礼失,罚出荧惑,荧惑失行是也。出则有兵,入则兵散。以其舍命国。荧惑为勃乱,残贼、疾、丧、饥、兵。(三)反道二舍以上,居之三月有殃,五月受兵,七月半亡地,九月太半亡地。因与俱出入,国绝祀。居之,殃还至,虽大当小,久而至,当小反大。(四)……”


注:(一)察刚气,刚又作罚。《广雅》:“荧惑谓之执法”。《天官占》:“荧惑方伯象,司察妖孽”。  


(二)曰南方火,主夏,日丙、丁。据《吕氏春秋》载:“孟夏之月,其日丙丁”, 《》:“丙丁,火日也。”緜按:阴阳家以丙属火,故即以丙为火。而火赤热,故曰南方火,主夏。《春秋纬·文耀钩》说:“赤帝熛(biāo)怒之神,为荧惑焉,位在南方,礼失则罚出。” 


(三)荧惑为勃乱,残贼、疾、丧、饥、兵。据《史记·正义》引《天官占》释些:“荧惑为执法之星,其行无常,以其舍命国:我残贼,为疾,为丧,为饥,为兵。环绕句已,芒角动摇,乍前乍后,其殃逾甚。荧惑主死丧,大鸿脑胪之象;主甲兵,大司马之义;伺骄奢乱孽,执法官也。其精为风伯,惑童儿歌谣嬉戏也。”


(四)居之,殃还至,虽大当小;久而至,当小反大。居之:古代人们将天上的星宿与地上的州国对应,某某星宿是某某州国的分野。居之的“之”代某国分野的星宿或星次,指火星舍止于某国分野(关于分野有关知识,以下的篇章中详谈)。


:(xuán音旋)疾也、速也。虽大当小,《史记·索隐》曰:“若荧惑反道其舍,所致殃祸速至,则虽大反小。”又说:“久谓行迟也。如此,祸小反大,言久腊毒也。”


综以上所释,可知古天文家认为荧惑在:“天官”中是执法之官,当天下无道时,它出现于某国上空的星次,就是宣布了该国将有灾祸降临。


注意,在先秦古籍中,谈到天象时所说的“火”,有时并非行星中之火星,乃恒星二十八宿中东方七宿中之心宿,古称火,又称大火。例如:《左传·庄公二十九年》:“冬十二月,火见而致用,”《》:“火,大火”。又例如:《诗经·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朱熹注:“火,大火,心星也。以六月之昏加于地之南方,至七月之昏,则下而西流矣。”


在先秦古籍中反映天象时所说的“火”,究竟是“火星”的“火”,抑或“大火”的“火”,应从文章的内容来分辨。兹举《左传》为例:


郑裨灶言于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一),若我用瓘(guàn)斝(jiǎ)玉瓚,郑必不火。”子产弗与。(《鲁昭公十七年》)


夏五月,火始昏见(三)。丙子,风。……戊寅,风甚。壬午,大甚。宋、卫、陈、郑皆火。……裨灶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郑人请用之,子产不可子大叔曰:宝以保民也。若有火,国几亡,可以救亡,子何爱焉?子产曰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四)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岂不或信(五)。”遂不与,亦不复火。(《鲁昭公十八年》)


(注:(一)同日火,同一天发生火灾。

二)瓘(guàn贯)玉名。斝(jiǎ假),器名。瓒,勺子。若我用瓘斝玉瓚,如果我以玉斝玉勺祭神求免水灾。  

(三)火始昏见,火星在黄昏时出现。见同现。  

(四)非所及也:言天道幽远,非人的智慧所及知。  

(五)或信,偶然猜中。)


上录《左传》的两段文字中,共有七个火字,除“火始昏见”中的“火”是指火星,其它的火字均指火灾。既是反映了当时火灾的严重,而裨灶又向子产要求用玉器去祭神求免火灾,这就可以推断“火始昏见”的“火”是指的被古天文学家认为不祥的荧惑,即火星,而不是前面所举“火见而致用”,“七月流火,九月授衣”表示时间的大火(心星)。


5.镇星   


又名填星、地侯,《史记·天官书》:“历斗之会以定填星之位”。又“其一名曰地侯,”《广雅》亦曰:“镇星,一名地侯。”


古天文学以“镇星主德”,是颗吉祥的星。《史记·天官书》说:“历斗之会以定填星之位。曰中央土,主季夏。日戊、己,黄帝,主德,女主象也。岁填一宿,其所居国吉。未当居而居,若已去而复还,还居之,其国得土,不乃得女。若当居而不居,既已居之,又西东去,其国失土,不乃失女,不可举事用兵。其居久,其国福厚;易,福薄。”


(注:易,福薄:《史记·集解》:“徐广曰:‘易犹轻速也。’”指土星止舍于属某国分野的星次时,居久则其国福厚;若轻速的离开,则其国所得之福不厚。)


史记·天官书》又说:“其所居,五星皆从而聚于一舍,其下之国,可(以)重致天下。礼、德、义、杀、刑尽失,而填星乃为之动摇。”


史记·正义》解释说:“言五星皆从填星,其下之国倚重而致天下,以填主土故也。”但是,如果“其下之国的礼、德、义、杀、刑尽失,则填星也就为之动摇,不再降福于该国了。其中所谓“杀”、“刑”是指该国对破坏礼、德、义的镇压,亦即法律之谓。


从上述古代对太白、岁星、辰星、荧惑、镇星的研究,可知古天文家常以所划星空区用来观测五星的行动以测祸福等。


史记·天官书》说:“西宫咸池,曰天五潢。五潢,五帝舍,火入,旱;金,兵;水,水。”宋均对此解释说:“不言木、土者,木、土德星,于此不为害故也。”就是说,火星入五潢(五帝舍)则天下旱;金星入五潢则天下有战争;水星入五潢则天下水灾。


均认为《史记·天官书》在此不提木星、土星,是因为该二星是“德星”,入五潢则不为害。其它火、金、水各入五潢则各主不同的灾祸。


以上所述有关“七政”的古天文知识,使读者对此有个基本的概念。由于“七政”紧密关系着国家政事和人们的生活,所以“七政”的天文知识,古代人们都是十分熟悉的,因此也就频繁地反映于古籍中,故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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