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校?并校! 事件发生后,“肇事”教师已被警方迅速控制——在这点上我还是很相信青龙公安的办事效率的,所以在为死者叹息、在为那位“肇事”教师惋惜的同时,我也并没感觉到什么不妥。但是,我总在想,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呢?除了那位“肇事”教师外,还有谁应该为这一事件负责呢? 据秦皇岛广电新闻网3月27日报道,在此次交通事故中遇难的孩子们都是三岔村四组人,年龄都仅为七八岁,都在山神庙小学上学。三岔村共有9个生产小组,村里曾经有一个小学,但在两三年前,村小学停用,学生被并到了离村二十多里地的山神庙小学。由于路途遥远,家长们明知道不安全,但也只能让孩子乘这种私人的面包车上学。【原文链接】 这就是青龙教育的现状!所以,在这种时候我们真的不要过多的把目光投注到“肇事”教师身上——和这位教师相比,家长们更在意学生的安全。但是,原来的学校没有了,而学生必竟都得上学,家里又没有条件接送,不坐这种违规的“校车”又能坐什么?所以,家长们才不得不提心吊胆地把学生送到了这样的所谓的“校车”上。有营运证没有?没有。超载了没有,超了。可贾某也住在三岔村四组,而且从三、四年前就开始驾车捎学生上学。对于他的没有营运证,以及他的超载,同村居住的家长都应该知道,而且这不像在学校里的“三乱”问题,基本上应该排除教师强制拉客的可能的,那家长们为什么还要让孩子乘这样的车呢?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没办法!如果有正规的校车,如果有更多的而且车况又好的车辆可供选择,还有人愿意坐他的车吗? 而且,据知情者介绍, 回想以前自己在七道河的时候,虽然没有收费,但也确实捎过学生,而且许多次都是超载,甚至有两回还特意回去接了一趟。通过此事,看来我们一线教师们还得接受教训,并校不是我们决定的,我们只负责教书,只负责在校期间的安全,家长爱接不接,只要学生出了学校,一切都与我们无关。说得严重一点儿,无论是谁,哪怕他半夜到家,哪怕他半路让狼给吃了, 据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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