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我们讲了,征地拆迁中程序复杂,文件繁多,并列举了其中关键的一些证据。那么,我们应该通过什么手段获取这些对我们有利的证据呢? 在这里我们把征地拆迁中的证据分为三部分: 一、证明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拆迁程序证据。 三、通过拍照、录音、摄像获取的证据。 1、主体证据 主体资格信息是能否以自身名义参与法律程序获得法律保护所必备的身份及与身份有利害关系的其他证据。如: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租赁房屋的要有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交租金的收据等等,在土地征收的案件中还涉及一些《承包合同》等。 如果有被拆户继承房产没有过户,那么要提供户口本,关于继承的相关信息是必不可少的。这些主体资格信息相对来讲比较容易搜集,几乎每家把这些东西都保存的很好。 有的人会问,我这些东西不全怎么办?没关系,有多少提供多少,律师接手后会告诉你还需要哪些资料。 2、程序证据 程序证据由拆迁活动开始至结束的一系列证据组成,是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存在的证据。 首先有各种公告、决定、通知等。包括《房屋征收公告》、《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还有《搬迁奖励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政府发布的文件有时被征收人会在第一时间拍照留存,但也有的被征收人从未见过这些政府文件,那么这时就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获取。 接着就是评估程序。这时我们一定要注意房屋评估报告,许多被征收人看到评估报告十分不理想,就拒绝接受纸质报告,这种做法是不对的。通过评估报告,我们可以看出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还可以判断评估的过程和结果是否准确。 之后就是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手中一定要有原件留存。 最后如果被征收人不签订补偿协议,政府征收部门还会向被征收发布《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拒不搬迁的话就还会有《限期拆除决定》等文件,这时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了,这些催促拆除的文件可不是闹着玩的,如果你还不采取法律措施的话,拆迁方将会迅速进行强制拆除。 3、强拆证据 最后重点讲一下被征收人需要通过拍照、录音、摄像获取的关键证据。 这个时候全凭被征收人自己操作了,所以在取证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自己手机、相机等取证设备,有条件的可以购买录音笔、微型摄像头等,取证后可以及时把证据转移到其他设备上。尽量避免和征收方起直接冲突,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 对房屋、院落、贵重物品进行取证 在得知拆迁信息的时候,要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全方位的拍照录像,包括房屋的原貌、屋内的物品及摆放位置、院落内的附着物、围墙等都要拍摄。 对强拆活动进行取证 拍摄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 即看起来像是政府工作人员的,比如警察、武警拍照,尤其是对其脸部和服装上的编号; 拍摄到达现场的车辆 对准到达强拆现场的车辆拍照摄像,包括挖掘机、警车等,尤其是车牌号; 拍摄重要指挥人员 一般到达现场实施强拆的会有负责人,指挥整个强拆; 对熟知的重要领导进行拍摄 如果你认识他是领导就更好了,一定给他多拍几张。 要注意在强拆过程中拍摄也是一件讲究技巧的事情,一定要将重要的人物拍全、重要的车辆车牌号拍清晰,如果自己被限制的话可以委托他人取证,请邻居、朋友、其他亲戚进行拍照或录像,以防万一。 对出警记录进行取证 在强拆过程中,及时报警是必须的。 对于报警的通话和警方是否及时出警、出警后如何解决等都要保存证据。很多当事人认为警察和征收方是一伙,也在现场,报警也没有作用,故没有选择报警,而这将为日后可能发生的维权诉讼造成困难和麻烦。 结束语 千里之路,始于足下,自己的权益要靠自己去争取,不能把一切事宜都委托给律师,虽然律师在代理案件后,会用专业的手法对证据进行收集与分析,但某些关键的证据,诸如现场的录音、录像,一旦错过,后期就无法收集,所以广大的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为日后的维权奠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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