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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内控风险与对策

 董先先 2018-05-13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的同时,自身经营状况也实现明显好转,业务规模迅速扩张,经营效益持续攀升,资产质量不断优化,抵御风险能力逐步增强,在支持“三农”发展和实现自身业务发展方面达到了“双赢”。但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由于受政策、体制、管理、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当前在经营管理上面临着诸多现实和潜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制约着的健康发展。

一、现状与成因

内控制度的建设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执行与规章要求不相匹配,不能时刻体现“内控先行”的原则,个别岗位操作人员制度观念淡薄,对执行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违规违纪行为屡禁不止,是严重影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现持续发展的主要根源所在。

1、思想认识不够,发展模式亟待转变。由于近年来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重经营,轻管理,重眼前利益,轻长效管理,放松了思想政治工作,导致一些人对执行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上存在偏差,把制度看作是束缚人、限制业务发展的条条框框,认为内部控制与经营活动关系不大,甚至认为有些制度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制约着盈利目标的实现。

2、内控制约不力,管控方式亟待转型。有的基层网点内部业务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制度未能完全落实,内控制度操作“流程”执行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对制度“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信贷管理方面,“三查”制度流于形式、人情贷款、关系贷款、累大户贷款等违规放贷现象屡禁不止,屡查屡犯,贷款发放审贷分离制度流于形式,仍存在“一手清贷款”现象,单人办理贷款、单人办理收贷业务现象依旧存在,由此造成的自批自贷、冒名贷款、收贷不交帐等经济案件偶有发生。

3、责任追究不严,约束机制亟待优化。违章操作查处不力,忽视了内部控制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是实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对违规冒名、跨地区和累大户贷款等行为见怪不怪,麻木不仁,甚至同流合污,问题暴露之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进行纠正,而是不闻不问,隐瞒不报,能捂则捂,能盖则盖,搞“内部消化”。究其原因,主要是单位负责人担心把问题捅出去,会损害单位形象,影响个人政绩,致使有些问题由小到大,越陷越深。

4、支农作风不实,经营意识亟待增强。信贷管理意识没有根本转变,在贷款管理过程中凭老经验的多、接受新观念的少,不能按程序办事,缺乏相应的预防和化解风险的措施。在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贷后跟踪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盲区和误区。一是贷前调查过程中的盲区和误区。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缺乏基本的贷前调查,城区网点机构主要表现在:依赖内部员工或熟人介绍发放贷款,对借款和担保主体资格缺乏必要的审核,财产状况和偿债能力知之甚少;农村网点机构主要表现在:对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等民事主体的贷前调查感到无从下手,有时被申请人牵着鼻子走,使贷款调查喧宾夺主,留下隐患。二是贷时审查过程中的盲区和误区。在贷款审核过程中,放贷小组中的审核岗人员不能严格把关或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和阻止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甚至将错就错,凭老经验、自我感觉来管理贷款,没有形成真正的审贷分离制度,仍存在“一手清贷款”现象,使贷款的管理失去了一道应有的屏障。柜面操作人员,丧失把关原则,对违规、违法行为听之任之,放任自流,对存在的风险不过问、不制止,有的甚至毫不设防。三是贷后管理过程中的盲区和误区。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现象,缺乏必要的贷后检查。在贷后管理中,发生了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形,不能及时发现,甚至无能力识别,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不能利用或发现有利的还款时机,使原本不该遭受的损失成为不可避免。

二、建议与对策

鉴于上述原因,完善内控制度,增强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对称性以及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已成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树立“动态管理”的理念。摒弃静止不变的旧观念,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要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内控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连续的过程,随着业务的发展和经营形势的不断变化,一些以前是业务风险点的环节,就有可能不成为风险环节,而以前不是风险点的环节,就有可能成为新的风险环节,这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并逐步建立新的内控制度。尽快建立一套对管理者,尤其是基层机构负责人和信贷岗位监督制约的制度和办法。避免出现内控领域新的“空白点”。因此,一要注重制度的动态性与时效性。应随着业务的变化、中心工作的更替、重点的转移、时间的变迁等紧跟形势,把握政策,及时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的内控制度,树立动态的监督管理理念,避免内控制度对业务行为的不协调性和控制上的滞后,要使内控建设紧跟形势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二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与适用性。任何内控制度在制定的过程中必须合乎客观实际,并考虑到其可操作性,要避免制度悬空或华而不实现象。健全经营管理活动的运行程序,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所从事的各种业务活动和提供各种服务,按岗位制定出明确而清晰的顺序、内容、标准和方法,对某个部门或岗位的活动做出具体要求,说明应该做什么,怎么做,由谁做,如何控制等,以保证各项经营活动按照既定的目标有组织进行,对各项工作和业务的实施有效控制,防范经营风险。

(二)强化“以人为本”的约束。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加强自我约束机制。一是加强对管理层的管理。一个单位的领导对内控机制的认识程度,往往决定了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所以首先必须加强基层网点领导的内控意识和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端正领导者的思想认识,解决重视建立规章制度,轻视落实规章制度的问题;二是强化员工的执行意识。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制度、法律意识,任何内部控制制度最终是需要人来实施的,如果只重视对内控制度的建立,而轻视提高职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制度建立得再多也没有用,达不到建立和执行制度的目的。因此,员工素质的高低是保证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的关键。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注重提高员工的内控意识,以人为本,加强警示教育和培训,解决员工工作随意、内控意识淡薄的问题,使员工在全面掌握内控制度的同时,充分认识到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地维护内控制度,做到有章必依,执章必严;三是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照员工的素质高低、能力大小、性格特点等将其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使之与内部控制的要求相适应。要找准目标客户市场,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努力做到五个“优先支持”,即:为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转型,优先支持高效农业、规模种植、养殖等农村种、养、加大户;为发掘农村经济发展潜力,优先支持辖内经济活跃的优质个体工商户;为培植我行潜在的信贷市场,优先支持辖内优质中小企业;为激活城乡消费市场,优先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先支持“安居宝”贷款客户。

(三)注重“内部稽核”的实效。完善内部稽核监督机制,强化制度威力,作好对检查人的再监督和定期考核工作。树立起稽核部门的权威性,赋予稽核部门相对的独立地位,并将对辖内机构的检查监督情况作为对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完善稽核工作程序,加大稽核频率和稽核面,除定期对一线负责人进行稽核外,对那些内控意识较差、内部管理混乱、内部制度不健全的机构应加大稽核频率和稽核范围。认真履行其职责,在信用社中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良好氛围。要树立审慎经营、内控优先、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建立健全以合规为导向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将内控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全面提升管理水平。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快我行流程银行建设步伐,坚持以流程为核心,整合资源,实行扁平化管理,提高内部控制的整体性和有效性。继续加大稽核力度,充分发挥稽核部在事前防范、事中检查、事后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加大信贷合规性、财务真实性、内控有效性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拓宽审计的深度、广度和力度。要充分利用操作风险管理系统,使全行柜面操作风险尽可能降低并得以及时整改完善,实现对柜面操作风险全覆盖。

(四)抓住“重点环节”的管理。
如何应对信贷管理整个过程中存在的误区和盲点,实现资产质量的根本改变,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它不仅要求
端正和创新管理意识,而且,在此基础上要提高经营管理的技能。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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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点,从实务性角度,及时为信贷岗位操作人员输氧、造血,在经营管理中遇到什么样的事学哪方面的法,并将学到的理论知识磨合在管理实践中去,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一切按章办事,实现经营管理角色转换,变被动为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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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深入开展一场思想自我大解放、大革命,甩掉思想包袱、打破观念禁锢、突破体制壁垒、摒弃陈规陋习,努力实现以新的理念引领发展,以新的境界谋划发展,以新的姿态融入发展,以新的作为推进发展,以新的魄力加快发展,以思想的大解放加快促进全行战略转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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