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审计大学兼职法学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社会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 刘秋苏全部原创: 188篇原创文章全汇总(2015-2017) 这两年,随着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的陆续出台,各地的婚假天数绝大多数有了新变化,其中大多数在15天左右,晚婚假则相应取消。11个省的婚假是3天,令当地的年轻人郁闷不已。多于3天的则多是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N日”,有人称作是3+N 的方式。 3从哪里来?其实,还真不是3,应该是1-3天。普遍的理解是国家规定的婚假是1-3天。 非常遗憾的是,我们所说的法定婚假1-3天,竟然从来也没有出现在任何的法律法规之中,仅仅是来源于59年前(1959年6月1日)原劳动部的一个意见,1980年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又发布通知进行了重申和确定! 因此,国家规定的婚假其实不是法定婚假。严格起来,其实也不是国家的规定,充其量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的规定。 一、婚假的天数在婚姻法、劳动法中都没有规定。 ●1995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1981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2002旧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中提到:“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015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国家规定的婚假”来源于原劳动部的一个意见。 那么,让我们看一看半个多世纪以前的意见吧。1959年6月1日,原劳动部下发了《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59]中劳薪字第67号),这份文件规定“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于是半个多世纪就沿袭下来了,现如今被称作是“国家规定的婚假”,严格来说并不准确。注意,该意见并没有直接指出来婚假是几天,也没说婚假是1-3天,只是说请婚假在3个工作日以内的,不扣工资。 三、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对婚假进行解释和明确。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于1980年2月20日发布了《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通知中写道:“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注意四点: 一是通知针对的对象是国营企业职工。 二是婚假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 三是要经单位批准。 四是婚假是1-3天。 四、通行的做法和现有的婚假天数 众所周知,一个人只结一次婚——我说的是绝大多数。既然婚假是1至3天,那么婚姻作为人生的大事,通常情况下会执行几天呢?毫无疑问,当然是3天,一辈子就那么一次,谁还会难为谁啊!于是,从老一辈传下来的说法就是婚假是3天。 根据各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婚假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往往会延长10天不等,于是出现了最长的婚假居然达到30天(甘肃和陕西)。婚假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通常情况下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下面,来看一下各地的婚假天数吧,顺便也看一下产假和陪产假(护理假)的天数。 2018年各地婚假、产假天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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